时间:2022-12-26 00:00:33来源:法律常识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了,经过认定是符合工伤的条件,只是由于伤势比较轻微的时候,并没有去住院。那么,没住院能做工伤鉴定吗,一定要住院才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网友咨询:工伤后没有住院能做工伤鉴定吗?
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张铭山律师解答:
只要是在单位受伤,医疗结束以后,被认定为工伤,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不住院但是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可以做工伤鉴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法》第2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张铭山律师解析:
在工伤认定中,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1、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一是应当承担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应当多元化,工资单、工作证、操作证、考勤卡、出入厂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二是对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者只需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工伤发生的过程,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也应当宽泛理解,应包括医院值班记录、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原诊疗医院的复诊病历等,不应仅仅是住院病历。
2、是否符合工伤的标准的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举证的,人保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这表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证明否定工伤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劳动者的伤害是由劳动安全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这说明,在工伤认定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用人单位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张铭山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经验。曾作为法律顾问服务于盛京银行、海航期货、国电东北等大型企业。在可以在专业的领域上,给予客户最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