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4:24:37来源:法律常识
周至县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根据上级有关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本院决定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7日起,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庭审活动有序恢复开放,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尽量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立案:登陆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或陕西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
2.跨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办理跨域立案;
3.邮寄立案:不便开展线上诉讼的当事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书面纸质材料。诉讼材料邮寄地址:陕西省周至县二曲街办环城南路西段周至县人民法院 邮编:710400
三、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应自觉佩戴口罩并主动在安检处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同时使用“一码通”APP扫码结果为“绿色”方可进入。
四、在进行安检及办理事务期间,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每次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限十人(开庭除外),其他人员要自觉在门外耐心排队等候,保持间隔,业务办完请立即离开。
五、外来人员不戴口罩、体温不正常(体温超过37.3℃)、“一码通”APP扫码为“红色”、不配合登记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禁止进入法院。对拒不服从防控管理的人员,依法予以训诫、拘留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六、为减轻诉累,建议实行“先咨询、再办理”服务模式,先进行电话预约后再前来办理诉讼手续。预约电话:029-87181016。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周至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