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刑事律师热线电话号码,福州多家医院发布通告事关就诊和疫情防控要求

时间:2022-09-27 04:08:11来源:法律常识

福州市民注意!

近日,福州多家医院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

陆续发布通告

所有来院人员应主动配合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一、入口管理

(一)请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按照地面标识要求,保持1米间距,依次进入院区,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入院。

(二)请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八闽健康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

注:未成年人和65岁以上老人可由家属在闽政通代为申领,亦可携带身份证请医院入口志愿者扫描获取健康码

(三)请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

(四)若体温≥37.3℃,具有境外旅居史、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点(门诊大楼一层左侧)医务人员,并根据指引前往发热门诊(A楼)就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一、请来院人员携带身份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根据工作人员引导,保持1米间距,有序进入医院。

注:1.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健康码可由家属代为申领,亦可携带身份证至预检分诊点(门诊楼门口)填写健康调查表;2.健康码可通过闽政通App申领,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领取国家防疫健康码。

二、若体温≥37.3℃,或具有境外旅居史、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点(门诊楼门口)医务人员,并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前往发热门诊(广电楼一楼)就诊。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筛查,并就地等待筛查结果,检查检验结果为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三、体温正常者,在就诊时,也请主动报告有无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工作,或是否有冷链工作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

四、医院门诊全面实行“非急诊全部分时段实名制预约就诊”,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严格控制诊间加号,患者可通过网络、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请按照预约时间的前半小时来院等候就诊,时间未到者,不能提前进入医院。

五、现场取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每位患者仅限1名陪同人员,避免二次聚集,杜绝院内感染。

六、咳嗽、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洗手。

七、门诊患者及家属需要核酸采样的,可到医院核酸采样点(广电楼一楼西南侧)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可通过医院公众号、App及闽政通app查询,或自助打印。

八、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确需陪护者限一名家属陪护(产科、儿科、儿外科可实施“一患两陪护”),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持我院发放的陪伴证进入大楼。

九、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每1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患者和家属在医院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等防控措施,不配合者,禁止进入病区。

十一、患者住院期间,除特殊检查、治疗需要外,不得离开病房,在院期间请注意个人防护,做好手卫生,加强开窗通风,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咳嗽、发热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十二、患者住院期间,谢绝探视。请通过视频等方式问候、联络。

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

福州多家医院发布通告!事关就诊和疫情防控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入口管理

1、所有来院就诊者及陪同家属请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生成“八闽健康码”,以便就诊时进行核验。未成年人和老人可由家属在闽政通代为申领,亦可携带身份证请医院入口志愿者扫描获取健康码或填写调查问卷。

2、所有来院就诊者及陪同家属进入医疗区域前(包括门急诊、病房)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1)体温超过37.3℃;

(2)“八闽健康码”核验非绿色的;

(3)近期有与新冠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的,或具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

门诊管理

1、医院门诊全面实行非急诊分时段预约就诊,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您可拨打预约咨询电话0591-87878130(07:30-21:30),或搜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进行预约就诊。

2、请您尽量预约就诊,为避免扎堆就诊,请按照时间段就诊,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现场取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

4、医院诊室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屏幕结诊叫号,请按诊疗秩序一进一出,限一人陪诊。

病房管理

1、需要住院患者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急诊患者可先收住缓冲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后转至普通病房。

2、病房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除特殊治疗、检查需要外,请不要离开病房;如有咳嗽、发热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普通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病情确需陪护的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且不得随意调换。

4、陪护人员首次进去病房前应当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护理站办理陪护证;陪护证请妥善保管,如遗失请立即告知医务人员,无陪护证不得进入病房。

5、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

6、疫情期间谢绝病房实地探视,倡导视频探视。

福建省肿瘤医院

入口及门诊须知

(四)我院是肿瘤专科医院,非政府公布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当您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自行前往政府公布的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五)医院门诊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鼓励患友通过网上、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

预约挂号途径:

(1)下载进入“福建肿瘤医院App”,选择门诊预约挂号;

(2)电话预约:0591-83612120,每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一17:00;

(3)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六)现场取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七)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每位患友仅限1名陪同人员,避免二次聚集,杜绝院内感染发生。

(八)咳嗽、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洗手。

住院患者须知

(一)住院前,患友和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史筛查。

1.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住院患友及陪护人员需每1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患者出院前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患友及家属可到医院门诊大楼西侧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可通过闽政通App查询,或在门诊自助机上打印。

3.所有新入院患友需实名制登记就诊,患友本人及陪护家属均需向医护人员如实陈述既往是否发热、有无呼吸道症状以及流行病学史,如14天内有无新冠肺炎病人的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包括境外国家、地区,含港澳台)的居住史或旅行史等情况,并确保所述信息真实,如故意隐瞒、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患友和家属进入院区请主动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配合查体温者,禁止进入病区,更换的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三)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谢绝现场探视,提倡电话和视频探视。

(四)疫情期间,推行无陪护病房。诊疗事宜医师会通过电话联系家属。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如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由主诊组医师开具陪伴医嘱,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

(五)患友和陪护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使用后的口罩属于医疗垃圾,请丢弃在指定垃圾桶内。做到不出病区,不串病室,不聚集,排队和用餐时保持一米以上有效距离。注意手卫生,正确洗手。

(六)大门关闭时需要进入病房请按门铃。

(七)出入病区流程

1、住院患者:

出示手腕带,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等候,办理登记。

2、陪伴人员:

持本人有效陪伴证,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等候,办理登记。

3、新入院患者(含陪同家属1人):

持住院单,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等候,办理登记。

4、特殊诊疗人员:

持主治以上医师开具的出入凭证,出示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等候,办理登记。

住院流程及事项

(一)患友办理入院所需材料及流程:

1.患友持临床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书(电子入院单)、身份证、医保卡和14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

2.医保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省、市医保病人为三个工作日;省内异地医保病人为五个工作日)将医保卡交至住院收费处办理医保入院登记。

(二)患友入院后由病区责任护士接待并做入院宣教,告知相关事项,患友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治疗和护理工作。

(三)请患友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外吸烟,喧哗,不向窗外倒水,丢东西,禁用一切电器。

(四)上午是医师为患友查房诊治时间,不接待家属探视,探视时间为11:00—21:00(冬季),9:30(夏季)按时熄灯。

(五)危重患者若需要家属陪伴,经主管医师,护士长同意,办理陪伴证,留伴一人。

(六)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进入医疗场所如医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等,不私自翻阅病历。

(七)住院患者不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护士长或经管医师许可并办理请假手续。

(八)为了保证治疗效果,患友在住院治疗期间不任意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和服药。

(九) 住院期间,除特殊治疗需要外,患友不得离开病房,在院期间请注意个人防护,做好手卫生,减少走动,加强开窗通风,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咳嗽、发热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福州市第一医院

一、医院实行出入口管理限制,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请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住院部和干部病房楼,患者及家属需主动出示健康码、陪护证。(注: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可由家属代为申领健康码,亦可填写信息采集表格。)

二、请主动告知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关风险人员接触史。发热患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医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挂号制度,建议各位患者选择网上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来院就诊。

1.手机预约

(1)微信公众号:关注福州市第一医院的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

(2)微信预约:支付—城市服务—福建挂号平台—预约挂号

(3)支付宝预约:医疗健康—预约挂号

(4)小薇健康公众号预约

2.电话预约:88301888

3.院内预约:诊间预约、现场预约

四.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

五.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六.住院患者入院前应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有14日内同级医疗机构检测结果者除外),凭检测结果办理入院。

七.陪护管理

1.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

2.患者住院期间,只允许一名人员陪护。陪护人员身份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且应提供14日内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

八.探视管理

谢绝来院探视,特殊时期提倡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医院进行信息登记。

2.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3.请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医院在各诊疗场所均配备免洗手液。

福建省立医院、省立金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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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卫生报、各有关医院网站

来源: 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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