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7:42:42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在人们心中是忠直正义的代表,凡是涉及到打官司人们都会向律师求助,我们身边平常没什么事是难得碰上官司,但律师都是和社会各种纠纷关联在一起的,最近就出了这样的事,律师在代理商标侵权的案件被人群殴了,那么关于这种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给大家介绍一下。
12月3日,湖南豪宇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因代理酒鬼酒商标侵权纠纷,遭到多名商户代表围殴,造成不同程度伤害。2018年12月3日下午13时许,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马王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马王堆某写字楼地下停车场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于某等人遭多人拦截殴打。接到报警后,马王堆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制止违法犯罪,并抓获1名涉案人员洪某(女,42岁,浙江临海人)。
这些人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寻衅滋事罪,那么关于寻衅滋事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从上面可以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人的权益,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律师作为法律的发言人,是正义的发声,商户代表随意殴打律师,已经触犯了刑法的寻衅滋事罪,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