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3:35:42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保山市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初步形成了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服务体系,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大局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网格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省心”。一是四级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市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034个,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各项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引服务,不断强化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功能。二是服务领域得到不断拓展。针对不同人群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大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目前,全市在公、检、法、监狱等政法部门及妇联、团委、工会、残联、老龄委等社会组织和团体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达56个。三是12348热线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加强热线律师值班管理,制定了《保山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时限及服务规范用语,选优配强热线值班律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咨询量大幅增长需要。目前,全市共开通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接线坐席2个,由值班律师实行“白+黑”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确保群众电话诉求有求必应。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让人民群众“暖心”。目前,全市设有法律援助中心6家,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服务宗旨,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等多项与民生事业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精准服务重点人群,提高服务针对性。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贫弱妇女、农民工、回流边民等作为援助重点对象,积极参与帮贫扶困,集中力量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援助。三是着眼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办理工作,实现试点区市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四是强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89件,其中,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5件。
深入开展律师进街下乡活动,让人民群众“舒心”。一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截止2021年底,全市律师事务所30家,与上年同比增幅7%。其中:合伙所19家,个人所4家,国资所2家,分所5家;执业律师10名以下的17家,11-30名的13家。全市执业律师302名,与上年同比增幅9%;全市有党员律师120余名,占律师队伍的40%。建立基层党组织11个,成立独立支部9个、联合支部2个。二是“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明显。组织全市律师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投身乡村治理,大力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截止2021年底,全市律师共深入基层1123次,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签约率100%,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定村规民约207件次,现场参与调解纠纷 300 件次,参与办理信访案件38件,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450件,开展公益法律咨询3249次,做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三是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经营发展护航。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联合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到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隐患及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2021年,共深入236户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组织法治宣讲2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18人次,查找和防范法律风险1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审查文书合同40份,参与企业商务谈判9件,解决纠纷38件。
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让人民群众“贴心”。目前,全市有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的公证处有2家,执业公证员9名。一是全面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稳妥、积极、依法、有序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完成了保山市天平公证处整体改制工作,改制后的保山市天平公证处服务群众更灵活周到。二是全力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服务工作。从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健全完善制度等方面贯彻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网上公证”、“远程视频公证”,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的事项不断扩大;大力推行公证办理“绿色通道”服务,制定“绿色继承”“温情遗嘱”等便民举措,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减免公证费用。2021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658件。
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放心”。目前,全市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司法鉴定人61名,其中:专职鉴定人26名、兼职鉴定人35名。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针对司法鉴定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投诉、信访、举报“四大类”案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谈心谈话、全面排查等活动,不断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规范执业活动,净化执业环境。二是规范执业类别,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执业许可。严格按照“四大类”鉴定范围,全面清理司法鉴定行业队伍,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执业类别进行重新审核并报专家组验收,对不符合执业条件的18名鉴定人取消执业资格,对审核符合执业条件的4家鉴定机构和59名鉴定人员重新换发执业资格证书,确保司法鉴定质量和行业公信力。2021年,全市共受理司法鉴定委托8256件。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准入,让人民群众“知心”。目前,通过年检合格正常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39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4名,其中:法学专业95人,非法学专业19人。一是开展行业清理,规范执业活动。对公职人员兼职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共有78名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清理,正常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4人,减少40.6%;4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符合执业条件暂停执业,正常执业的有39家,减少50.6%。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参与社会治理。2021年,全市3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市、县两级信访部门信访接访约2325人次,为农民工维权、协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办理法律援助353件,参与人民调解737件,免费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337家,参与开展法治宣传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729余人次,代理群众委托诉讼案件1718件、非诉讼事务847件。
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安心”。目前,全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60个,人民调解员共 11148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5个。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行以末梢治理为主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末梢治理、“3级3次调解法”、“333”访调对接机制、“诉源治理”),构建“支部到组、自治到户、调解到人”的治理框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截止目前,“调解组织建到组”覆盖率达96.5%,完成80%覆盖率的既定目标。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纠纷1370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881件、预防纠纷221件,共受理矛盾纠纷8293件,调解成功8198件,调解成功率98.85%。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入心”。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倾力打造普法品牌,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宣传全覆盖。2021年打造县(市、区)法治文化广场5个,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5个;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工作;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