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5:11:08来源:法律常识
此前报道:
在2018年2月1日早上9时6分,随着法官锤的敲响,全国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正式开庭。
于2017年6月22日在杭州蓝色钱江一栋高级公寓里纵火烧死自己的雇主朱女士和她的三个孩子的保姆莫焕晶,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她身穿黑色连帽衫,说话声音很弱,还有些颤抖和结巴。
被告人莫焕晶
根据公诉方的认定,莫焕晶不仅犯下6·22的“放火罪”,而且她还被认定有较为严重的“盗窃罪”情节。
检方提供的多份证据显示,莫焕晶从2012年开始沉迷网络赌博,并因此欠下了巨额债务,她的前夫也因为对她的这一恶习忍无可忍,在为她还了40万债务后离婚,原本幸福的家庭被莫焕晶就这样毁掉了。
但莫焕晶并没有醒悟过来,在继续因赌博欠下一屁股债后,她离开东莞老家前往绍兴、上海等地给人做保姆打工。而这期间她也仍然在继续参与网络赌博,更为了筹集赌资开始不断盗窃雇主家的财物。
比如,她在绍兴给一家人做保姆期间偷走了雇主家的两瓶茅台酒“典当”还钱赌博,之后被雇主发现并解雇。之后在上海打工时,她又多次偷走这位雇主家的宝石首饰典当,然后从网上买来赝品掩人耳目,偶尔也会赎回一些被当掉的物品还回去,但最终被雇主察觉异样后辞退。
这之后,她还在下一位雇主家偷走了另一位保姆近7000元的工资,被发现后她还了钱,雇主没有报警只辞退了她……
莫焕晶这不断被 “姑息”的罪行,也令她得以继续在保姆行业做事,并最终在2016年9月8日这一天,被如今被她害死的朱小贞女士聘用,当起了这位三个孩子的母亲的住家保姆。
当然,恶习不改的莫焕晶也在朱小贞家中延续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多份控辩双方都认可的证据显示,她10多次盗窃了对她信赖有加的朱女士家的名贵首饰和名表等物品,拿去杭州深蓝广场等地的典当行进行典当,从而换取网络赌博的赌资进行挥霍。
就在6月22日案发前一天,她还偷走了朱女士的先生林生斌的一块名表,拿去典当行换来了3.75万的赌资,然后便在6月21日当晚赌博时就全输光了。
也恰恰是在这次赌博之后,莫焕晶的脑海里开始出现了一个恐怖的想法…..
原本,根据莫焕晶本人的供述,她除了暗中盗窃外,也曾多次向信任她的雇主朱女士借钱赌博,而借钱的理由都是编造的,比如她曾谎称老家买房而借走了11万。
但在6月21日这次输光后,她意识到再向朱女士开口借钱已经很困难。于是,一夜没睡的她于6月22日凌晨2点开始在网上不断搜索“打火机自燃”、“打火机爆炸”等信息——她的计划是 “先放一把小火,再出面救火”,从而换取朱女士的感激,然后以此再开口要钱进行赌博。
接下来,在6月22日凌晨4时55分左右,莫焕晶在朱女士家的客厅里堆起了一摞书,并拿出了一个黑色打火机打算点燃其中一本书:她打的算盘是,先让火烧小一会儿——烧到能让平时早上5点会起床运动的朱女士发觉,然后她再从洗衣房里拿出水桶接水救火,从而完成这场“救主”的表演。
然而,莫焕晶却发现她尝试点燃的一本硬皮书并没有如愿着起来,而仅仅是产生了一些火星,边缘有点发红。于是,她将这本书扔到了沙发上,转而去寻找更容易点着的报纸。
可就在她寻找报纸的时候,那本她扔在沙发上的书却不仅引燃了沙发,甚至还点燃了距离沙发很近的窗帘。不断冒出的滚滚浓烟也很快令朱女士醒来并察觉到了火灾的发生,她于5时5分打了报警电话,之后开始陆续叫醒三个还在睡觉的孩子。
同时,这场大火也惊动了朱女士家楼下的邻居,乃至她公寓正对的江边一位打鱼的渔民。在5:04分的时候,这位渔民第一个拨打了报警电话。
不过,面对燃起的火苗,莫焕晶却并没有如她自己之前计划的那样用水桶灭火。而是丢下水桶来到了房子的后门(保姆门)外,先于5时8分按了楼里物业安装的火灾报警按钮,又于5时10分打了报警电话,但被告知已经有人报过警了。
而后,面对一名赶到的物业保安,莫焕晶告诉这名保安屋子里有3个小孩被困并让保安去救人后,她自己就下楼了,并没有进行任何施救行为。
之后,莫焕晶就一直在事发公寓楼的楼下待着,这其间她曾给朱女士的亲戚打电话,说朱女士和四个孩子被困,也曾对保安说屋子里有人被困,但并没有参与营救。在消防员赶到后,她曾一度想上楼看看,但被消防员拦下,因为她并没有告知消防员自己是着火房子的保姆这一身份。
而一位第一批赶到火场的消防员在证词中表示,如果莫焕晶当时说明自己的身份,消防员就会带她上楼,让她协助寻找被困人员了。
最终,莫焕晶是在警方调查着火原因时,因为在她手机里发现她之前搜索过“打火机自燃”等信息,才被认定重大作案嫌疑被捕。在这之前,她也没有主动承认火是自己放的。
以上这部分信息,是控辩双方都认可的事实,双方也因此都认可莫焕晶犯下盗窃罪和放火罪。
合议庭
但不同的是,公诉方认为上述事实显示莫焕晶放火的情节很严重,称她为个人私利致其雇主一家和楼里的其他住户的性命和公共财产于不顾,居然想出“先放火再救火”的荒唐想法。而且公诉方还认为莫焕晶很清楚她纵火行为的严重危险性,否则又“何以邀功”。
而且,公诉方认为她放火选择的时间极为恶劣,是凌晨雇主和邻居都在睡觉、男主人林先生还出差在外的时候,这也就意味着带着三个孩子的朱女士不仅无力自救,且向他人求助也无法有效提供救助,比如邻居证词就显示起初他们因为还在睡觉并没接到朱女士的求救电话;
另外,她虽然有一些想施救的意愿,比如也打了报警电话,也让保安去救人,但公诉方认为她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救援措施。特别是她在点燃沙发和窗帘的凌晨4时55分到拨打报警电话的5时10分之间,她根本没有如自己宣称的那样去灭火,而是打完电话就丢下朱女士和三个孩子下楼了。
而辩方则认为,莫焕晶固然犯下放火罪,但证据也展现了她希望救人的意愿,说明她的主观恶性不大,而且她放火也不是奔着杀人去的,而是为了灭火“立功”,所以出现严重伤亡本身也是她最不希望看到的。同时,辩方还提出莫焕晶犯下的盗窃罪部分有自首情节,因为莫焕晶因放火被抓后,自己主动交代了在杭州和之前在上海与绍兴的盗窃行为。
朱女士丈夫一方:她还故意杀人!
不过,就在控辩双方围绕盗窃和放火罪的具体【量刑】方面进行辩论时,受害人朱女士的丈夫以及她的三个孩子的父亲林先生一方,除了“完全同意公诉方”的观点外,还认定莫焕晶额外有一项罪名:“故意杀人”。
公诉人及受害人、诉讼代理人
因为林先生的律师表示,他们新获得的一份证词显示,物业的一位保安证明莫焕晶在起火之后不仅想直接逃跑,甚至还关上了朱女士和三个孩子被困的房子的正门,也从没说过房子里还有其他人被困的话。
这位律师认为,这说明莫焕晶是在故意放纵大火夺走被困朱女士和三个孩子的性命,所以应该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情况。
然而,这个新出现的保安证词却缺乏证据支持。公诉方就表示,现场的监控录像与消防员的证词都显示这份证词中提到的莫焕晶关闭起火房子正门的事情与事实相违背。
同时,公诉方还表示他们没有认定莫焕晶存在故意杀人的情节,也是因为一方面莫焕晶确实与被她害死的朱女士和三个孩子没有任何过节,放火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邀功”借钱;另一方面,莫焕晶也在搜索“打火机自燃”、“打火机爆炸”等涉及纵火内容的同时搜索了“如何让火烧得慢点”这一可以体现她不是要故意烧死4人的内容,且她也确实有要救人的意愿,这些都令公诉方认为认定“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审进行到下午2时28分左右的时候,坐在法庭被害人一席的林先生在听到公诉方提交的4名至亲死亡的相关证据信息时,一度情绪失控,用桌子上的东西狠狠砸向了莫焕晶,结果因扰乱法庭秩序被逐出了法庭。而在这之前,他也曾一度大声质问不断在说“对不起”的莫焕晶说“对不起有什么用?!”
绿城物业和消防存在救援问题?那也不会令她脱罪!
当然,除了对于纵火保姆莫焕晶的关注,舆论场上很多人也在关注莫焕晶纵火后参与救援的绿城物业和消防方面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更有人认为莫焕晶仅仅只是“放火”,真正“杀死”朱女士和她三个孩子的是物业和消防的救援不利。
这种论调在这次庭审上也被莫焕晶的两位辩护律师所提出。
辩护人
这两位由杭州司法局通过法律援助指派给莫焕晶的律师就在法庭上指出,虽然莫焕晶确实放火,但从影响量刑的结果来看,她本人一直都不希望这个惨痛伤亡结果的出现,而物业和消防在救援中存在的问题也确实导致了结果的加重。比如第一批赶到火场的消防员的证词就显示,虽然物业的消防栓一开始有水且水压足够,但因为消防泵的问题,之后水压确实出现不足且无法改善的问题,延误了救援;而朱女士邻居和亲戚的证词则指出消防存在信息混乱的问题,直到火灾发生1个半小时后才找到被困者,而最初受困者拨出的报警电话早已说明4人被困在房屋北侧。
不仅如此,两位消防方面的专家证人的出庭,也进一步证明了绿城物业的消防泵在此次火灾的救援中确实拖了后腿,存在很明显的问题。
所以,两位辩护律师认为这个惨痛的结果不应都算在莫焕晶头上,法庭也应该因此对她从轻判决。
然而,这个观点却遭到了公诉方和林先生一方的集体驳斥。林先生一方的律师就认为,不能因为物业和消防存在救援不力,就可以让作恶的保姆推脱责任。否则就会出现诸如杀人犯杀了人却怪医生施救不利这种荒唐的局面,而且物业和消防的问题也属于民事问题,与此次审判保姆的刑事问题并不存在“此消彼长”或“多因一果”的关系。
公诉方给出的驳斥则更为专业:物业和消防的救援行为——不论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效——都是一种【止损行为】,与莫焕晶的放火行为是完全相反的,不能阻断莫焕晶放火行为导致严重生命财产损失的“因果关系”,正如一个商场安保不利并不是盗窃犯可以减轻罪行的缘由一样。
公诉方还表示,如果没有这些救援行动那莫焕晶的行为还会进一步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所以,公诉方认为物业和消防等第三方的救援行为不影响莫焕晶的刑责认定,莫焕晶应为放火行为导致的四人死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物业等方面的责任,公诉方也认为这属于合同履行方面的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