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8:42:53来源:法律常识
高利贷是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借贷方式,很多夫妻也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去借一些高利贷。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那么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来共同承担,还是可以属于借高利贷的一方的个人债务?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王海英律师做出了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高利贷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这个高利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可以认定为贷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王海英律师: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有法院工作经历,从事律师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拥有许多成功民事、刑事案例,获得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满意度高。业务领域涉经济合同、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继承诉讼。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王海英律师提醒:
并非婚内借的高利贷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要根据高利贷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