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9:50:03来源:法律常识
王先生问:房地产公司无预售证卖房,该如何维权?
吴艺霞律师解答: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等法律规定,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月3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吴穷,广西锦康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诉讼、劳动仲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房产业务、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案件、工伤索赔、侵权责任案件等。联系电话:1577785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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