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2:00:11来源:法律常识
12月4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张律师威胁交警不要贴罚单,否则“将追究其交警领导及办事人员责任”的《知会书》流传网络。《知会书》中律师事务所名称、车牌号均写错,引发热议。18时许交警赶到现场后,给琼A·EZ597贴上了罚单。(12月5日 澎湃新闻)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违停车上贴《知会书》:“交警同志:我所律师XXX受司法局指派,办理黑社会案件。由于人数众多,海口中院附近停车位紧张,现暂借路边停车,请不要贴罚单,否则将追究其交警领导及办事人员的责任。车牌琼AEZ579。”
可以说,这份《知会书》的霸道和豪横,透过屏幕都能让人感受得到。在这名律师看来,他是受司法局指派去中院办案的,车辆违停是因为“中院附近停车位紧张”这个客观原因造成的,并非主观故意,如果说“请不要贴罚单”还带有协商口吻,后面的“否则将追究其交警领导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则明显带有威胁语气。
更为可笑的是,虽然该《知会书》后面盖着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但该律师在《知会书》中将自己车牌号“琼A·EZ597”写成了“琼AEZ579”。此外,细心网友还发现《知会书》中落款“海南海执律师事务所”,写成了“海南海执律所事务所”。
有评论认为,威胁交警不要贴罚单的律师“很不专业“,笔者以为这名律师不是“很不专业”,而是根本没有一点专业水准。
之所以说违停还威胁交警的律师被处罚一点也不冤,是因为违停要罚款这是妇孺皆知的交通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这位律师不会无知到连这一交通常识也不知道,但他认为法律是管普通老百姓的,对于特权阶层缺乏约束力。在他看来,他是受司法局指派办案的律师,违停也不应被罚款,谁处罚就会追究谁的责任,这明显是拉大旗做虎皮,试问:谁给了司法局这么大的权力?在法治社会,没有任何机关和个人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律师更不是“铁帽子王”。如果受司法局指派办案的律师可以违停,那么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违反交通法规也不应受到处罚,这岂不是天下大乱?
事实证明,交警也不是被吓大的,贴《知会书》的豪横律师马上被狠狠打脸:12月4日16时34分,海南交警官方微博回复称:“来了,老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即依法查处,海南交警已经在路上!”海南交警不怕被追究什么责任,毅然决然前往执法,给涉事律师开出罚单。
俗话说“不作死,不会死”,违停还威胁交警的律师被查处,纯属咎由自取,一点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