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0:35:34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8月5日,由盈科上海刑事部主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环境下的程序辩护探索”线上讲座在腾讯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邀请了盈科慈溪分所刑事部主任朱利锋律师主讲,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盈科慈溪分所兼职律师余寅同、盈科上海刑事部专家顾问徐阳律师担任与谈人。讲座主持人由盈科上海刑事部副主任张西东律师担任。本次讲座共吸引了所内所外40余位律师在线参与。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为刑事辩护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挑战。讲座伊始,朱利锋律师先向大家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环境下检察机关、刑事辩护工作状况的变化以及相关争议问题。据朱律师介绍,《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后,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发生了三点变化:一是征询律师意见更倾向于程序性征询意见,而非实质性征询;二是在案件事实和罪名的认定过程中倾向于忽视侦查机关的程序错误,忽视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三是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倾向于确定一个明确的刑期。与之相应的是,律师辩护工作也迎来了变化和挑战。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刑事案件结果提前明朗、当事人期望提前,因此当事人聘请律师的意愿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加之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环境下庭审辩护被弱化、案件异议被限制、当事人在程序上不敢上诉,这些都为刑事辩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此外,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适用上,实务界也存在较大的争议。这些都让律师感到刑事辩护空间被严重束缚。”然而,朱律师认为,在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从宽后,辩护人进行程序辩护可以规避当事人及律师不能就案件事实及定性提出实质性意见的困境。若程序辩护成功,很可能增加当事人其他的量刑情节,进一步实现从宽处罚。
随后,朱律师通过原南京医学院林某案、黄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史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沈某某涉嫌强奸案、周某某涉嫌抢劫罪六个具体案例分析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环境下,如何立足侦查来开展程序辩护。以原南京医学院林某案为例,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各方争议的焦点是该案有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朱律师认为,解决该争议关键要看公安机关的立案模式并思考证据的证明力。公安机关立案模式有以事立案、以人立案两种。其中,“以事立案”即对于没有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立案的方式,需要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以达到破案目的。这种立案模式侧重于从案件事实(或结果)角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对于怀疑对象采取调查核实(一般性排查询问),待证据确实时,将“怀疑对象”变为“犯罪嫌疑人”。“以人立案”即对于已经有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立案的方式。这类案件事实相对清楚,多数时候立案之时可能就是破案之时。“以人立案”侧重于从有明确犯罪嫌疑人角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刑事诉讼程序对‘被追查对象’产生约束力的时间起点是从侦查机关基于证据将‘被追查对象’列为犯罪嫌疑人开始的,因此律师开展程序辩护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侦查机关证据的证明力。”朱律师在讲座中表示。
除了侦查环节外,朱律师认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环境下开展程序辩护还要注意研究见证人、线人参与、刑侦与勘查的衔接、出警速度、派出所案件管辖等环节。
朱律师指出,无论从哪个环节进行程序辩护,律师必须明确知晓侦查机关在该环节的规定性动作,再根据现有证据去核实侦查机关是否执行规定性动作;若发现未按照规定性动作执行,再分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实质性损害,然后提炼出辩护方案。
最后,朱律师向大家分享了开展程序辩护的两个层面以及六大策略。两个层面即积极构建量刑情节、影响最终量刑,六大策略即与检察院、法院的有效沟通,与当事人及家属的有效沟通,作用与定性辩护、事实辩护、量刑辩护等同等考虑,不死抠程序问题,持续做好定性辩护、事实辩护及量刑辩护,把握程序辩护的时间、机会,以及必须点出程序违法的利益归属。
在与谈环节中,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宁波慈溪分所兼职律师余寅同从理论研究和政策解读的角度出发,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价值诉求、原则以及辩护操作思路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认识。余寅同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价值诉求主要有三点:一是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让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二是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即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三是化解矛盾,除了化解公诉方、控方和辩护方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化解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矛盾。
基于这三点核心价值诉求,余寅同认为律师的辩护原则应当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平衡多方需求,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具体到操作思路,他认为一方面辩护人要厘清制度的底层逻辑,把握政策导向,另一方面要掌握公检法的办案规则,找准辩护的切入点,提升诉辩沟通的效果。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为案件裁定提供相关依据。
盈科上海刑事部专家顾问徐阳认为,朱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程序辩护上的探索,为律师同仁们拓宽了辩护思路,对提升诉辩双方沟通效果、影响量刑利益的归属极具价值。与谈中,徐律师还结合自身的经历以及实务经验,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职权历史沿革和演变的过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的背景和底层逻辑。徐律师认为,基于各自的立场、角度不同,法、检等司法机关在处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各自的内在考量也不尽相同。因此他建议,律师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要擅于掌握办案人员的心态,在存在沟通空间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各种有利因素,积极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方向发展。
讲座最后,盈科上海刑事部主任康烨律师总结道,本次讲座既有理论层面的深度,也有实践层面的可操作性。本次讲座中各位嘉宾对认罪认罚制度环境下程序辩护的探索,对律师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进行实质辩护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康律师认为,在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情况下,刑事律师在程序辩护上是大有可为的,这也是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内含的必然要求。在她看来,辩护律师只要相信自己所做的程序性辩护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在所体现的案件事实中是能成立的,并据此据理力争,那么一定能在量刑上得到一个良好的结果。总结中,她还结合自身经历,建议律师同仁们要熟悉、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规则,对其办案程序做地毯式的梳理,发现其中的漏洞,并在辩护中将其转化为有利的辩点。
本次讲座进一步推进了盈科上海刑事部专业化建设,为律师未来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开展程序辩护拓宽了思路,同时也开拓了大家的业务视野。大家一致表示从各位嘉宾精彩纷呈的分享中收获良多,期待下一次精彩的部门培训。至此,本次活动圆满落幕。
关于“刑动派”律师团队
盈科上海刑事部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部门之一。部门业务领域遍及全国,主要针对金融犯罪、涉税/走私犯罪、野生动物犯罪、涉外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涉互联网犯罪以及企业刑事合规等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秉承专业化、精细化辩护理念,部门不断发展壮大,现有成员近5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博士3人,硕士14人,司法工作、高校背景等5人,建成了一批知识层次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刑辩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精英律师团队。
部门职务列举——
部门主任:康烨
部门专家顾问:韩国权、钱沛鑫、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