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2:56:36来源:法律常识
招募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让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制度化”,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拓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律师群体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加深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职业认同感,拓宽实习律师实习渠道,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拟招募住所地在成都市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岗位及期间
实习法官助理主要安排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实习期间至少6个月。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法官助理实习课程的实习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领取实习律师证,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未满6个月的实习律师;
2. 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3. 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法律思辩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能保证全日制工作;
5. 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该实习律师到青羊区人民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止,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2.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个人报名表(一式三份,点击阅读原文可官网下载)。
⑵. 所在实习律师事务所推荐函,内容包括:政治身份(是否是党员);专业知识情况;职业状况(含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经历);现实表现。
⑶. 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表、实习律师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四、资格审查
由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在征询实习律师所在律所及其指导老师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进行统一面试,对面试成绩优秀的实习律师予以聘用。聘用方式为:青羊区人民法院与实习律师本人签订《实习律师法院培养课程项目协议书》。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转正评价机制:实习期满青羊区人民法院将对每位实习律师做出考核评价,并反馈给律师协会;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习考核评价将作为实习律师转正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 关于回避问题:实习律师不得在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期间洽谈、承揽、承办律师业务,不得受委托代理案件。对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受托代理的青羊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回避。实习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实习律师指定的律师导师不得受托代理青羊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 关于保密和廉政制度: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青羊区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
(四)关于实习补助制度: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为每位实习律师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联系方式】
电话:028-86690983
邮箱:2214499028@qq.com(邮件接收报名表)
联系人:杨 洁
报名地址:
成都市署前街40号青羊区人民法院509办公室
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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