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8:47:08来源:法律常识
文/剑客行者
1
前段时间,剑客无意中看到这样一篇报道:《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报道讲到,河南省明确将河南省军人军属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将“军人的婚姻纠纷;军属的工伤、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军人及军属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债务纠纷、优抚优待金发放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法律援助,一个似乎很高大上的话题,又是一个似乎离军人很远的话题,一下子就出现在剑客面前,感觉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
剑客查了相关报道。截至2017年底,各地法律援助机依托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2914个,较上年增长209%。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优质快捷办理;
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QQ、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为官兵答疑解惑。2016至2017年,军地双方共组织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9600余件,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解答军人军属法律咨询25666人次。
看到这些资料,看到这些数字,剑客心里也很是高兴。看到法律援助机制给官兵及家庭带来这么多的好事,切实维护了军人军属的权益,正如一个帖子说的那样:你在军营保家卫国,我为官兵保驾护航。
但是这些数字在给我们很多获得感的时候,却透漏出这样一个现实:法律问题,离官兵并不遥远;得到法律的援助,切实保护官兵的合法权益,也刻不容缓。
2
说起这个话题,不得不想起《战狼2》的一个情节。当冷锋几人来到牺牲的战友家里时,除了看到烈士母亲的白发和眼泪、妻儿的无助之外,还看到了一旁拆迁队的嚣张和跋扈。
在那一刻,剑客在为冷锋拍手的同时,不禁反思,当军人面临拆迁,当军人家庭利益受损的时候,我们的法律援助在哪里?他们为什么不去寻求法律的援助和保护呢?
同样的,很多战友、军属相信剑客君,遇到维权问题投诉无门就跑来求助于我们。前不久,一名战友的父亲由于拆迁问题希望剑客君给予帮助,他说不希望让正在服役的儿子知道,害怕他冲动下做出不可挽回的事,也不想麻烦部队,还是害怕儿子会知道,自己三代从军,只希望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剑客君心里一边感激,毕竟得到大家的信任也是一种自豪,一边又很担心,当法律问题、涉法事情离军人不再遥远,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时候,宁肯相信媒体、暴力,也不懂得不知道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不是一个应有状态。
为何大家遇到法律维权问题觉得无从下手?
剑客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法律意识的缺乏。就像很多网友一样,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律师、组织、法律援助站,而是其他;
二个是法律援助力量的薄弱和缺失,让大家不愿意去依靠组织,寻求法律援助。剑客所在的单位,尽管设立了“法律援助办公室”,但负责的同志却只是兼职,法律知识有限,更多的做的是发函、打电话的工作,很多时候官兵是希望而来失望而去。
2016年施行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说到,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条件的可以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
军营和法律援助之间到底有多远?不远,近的你随时都能看见;军人和法律援助之间到底有多近?不近,总感觉就在身边却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人民军队的现代化进程,以及军人及其家庭法律事务的严峻形势,也在呼唤军人的法律援助,近一点再近一点。
3
军人的法律援助问题,党和国家也采取了不少办法。2014年、2016年先后制定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官兵的合法权益,为官兵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和保障。
在这里,把实施办法的一些要点给大家说一下。
一是法律援助的范围:军人,军属。其中军人是指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按军人对待。
本办法所称军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按军属对待。
剑客想说:申请法律援助的,以现役军人及家属为主,退役军人暂时不适合。而对于退役军人来说,2月份成立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当是其法律援助的最直接相关机构。各省市也已经逐渐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需要维权的战友可通过该机构寻求帮助。
二是法律援助的事项: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外,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
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
这里的法律援助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剑客认为,这样做,是因为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需要把资源永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这里还要说一下,办法中第一条“给予优抚待遇”的,因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已经建立,这一条属于事务机构的职责范围,建议大家不用通过法律途径,正常反映就可以了。
三是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军人军属身份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四是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条件的可以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
受困于人才、资源、宣传等原因,虽然办法对工作站的设立有了明确,但是很多地方落实得不够好,但是相信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这些问题也是会得到解决的。
4
最后剑客也呼吁,进一步加强军地合作,进一步引起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切实为军人军属服务护航。
同时,剑客也想对战友们说,遇到法律问题,要依靠组织、相信法律,到相关机构寻求专业化的帮助,这样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