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8:36: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收到了书写着“刑事救助见真情,雪中送炭解民忧”的锦旗,也是今年市检察院收到的第一面锦旗,下面就跟着惠检君一起走进这背后的故事吧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背后涉及的案情具体情况
案件档案
邓某
某环保公司工人
三新北路三新村公交站附近
2017年11月1日凌晨4时许
邓某该日驾驶公司洒水车在惠城区江北等路段进行洒水作业,从惠州大道方向沿三新北路往文华路方向行驶至三新北路三新村公交站时,由于光线昏暗,碾压了醉酒躺在道路上的被害人张某,致使张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邓某负主要事故责任。随后,邓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惠州市看守所。
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随后了解到,邓某家境贫寒。
妻子患有胰腺癌,治疗需要高额的医疗费
年迈的父母常年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
二个女儿是在校大学生,每年还需要支付昂贵的学杂费
邓某是这个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精神支柱。可是本案的发生,让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无疑更是雪上加霜。邓某的女儿曾经为了高额的赔偿萌发了辍学打工的念头。
所幸在此之后邓某获得亲属资助和借款,将其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悉数赔偿给了被害人家属,被害人家属也对邓某表示了谅解。
“
我是在一次午后闲暇之余的聊天散步时,从同事小张口中得知的这宗案子。身为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的一名检察官,我想我应该可以做点什么。‘春节将至,如果邓某能回家和亲人们一起过年,无疑能给这个家庭增添一丝暖意’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
我匆匆回到检察室,仔细查看了本案的全部卷宗,又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邓某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初审评估。这一切都坚定了我的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初步认为,该案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条件。
”
1月15日,邓某的妻子向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邓某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受理后,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及时作出了立案决定。经审查,
1
邓某家庭情况确实与前期调查情况相一致,经济特别困难
2
该案的发生,已致被害人死亡和家庭破裂
3
如果再继续羁押邓某,邓某不能回到社会务工赚取生活费,也不能照顾生病的父母和妻子,可能导致邓某女儿辍学等情况出现而使得家庭陷入更深的困境
4
邓某在惠州有固定住所
5
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综上,驻所检察室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邓某,遂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于1月19日对邓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
惠检君在之前的2017年工作报告解读中
也有做过相应解读
现在,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吧
2017年我市检察机关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成绩斐然
REC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成效。
供稿/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
图片/网络
编辑/贝壳
摄影、制作/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