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1 12:32:59来源:法律常识
土地承包退还团体是不是得到征地补偿款,在于该承揽地面上是否存在归属于原承包户的花草树木建筑等附属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二十二条要求:“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缴,承包单位要求发包单位给付早已发送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赔偿费的,应予支持。”依据此条规范,并没有承揽新土地就不可以规定村民委员会给付青苗补偿费,若该承揽地面上依旧有归属于原承包户的花草树木建筑等附属物还可以在村民委员会获得此项赔偿。
法律知识提示,有关土地征用补偿难题,农村土地承包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是村委会、村委会全民所有,退还承包土地的村民做为该地团体的村民无论是否包揽了地,和其它群众一样具有相同的群众工资待遇。
土地承包退还村集体的情况有:
1.租期内,承包单位全家人入迁设区的市,转变成非农户口的;
2.租期内,承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所有土地承包的;
3.土地承包被依法征用土地、占有,造成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缺失的;
4.经营承包农用地的单位或个人持续二年弃耕弃耕的,原发包方理应停止承包协议,取回分包的农用地;
5.别的取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
征地补偿款假如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土地征缴,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是一方婚前的土地资源,征地补偿款还会归属于一方全部。假如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按比例分配,应该按照偏重照料儿女、老年人一方的标准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