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8:08:5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胡元川通过"线上执行"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涉及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打破执行常规,特事特办,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01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向中铁某公司销售货物,约定货款为一千余万元。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约交付了货物,而中铁某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六合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双方经六合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在当天给付了部分货款,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万元、于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剩余335万货款及违约金10万元。因未履行最后一期货款,依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胡元川通过网络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但账户内金额不足以清偿本案债权。查控系统还反馈,被执行人有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的不动产,但综合考虑南京、苏州两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行实地查证。
胡元川便重新梳理财产状况,查阅审判卷宗,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的法务主管。该公司法务主管表示:公司刚接到紧急驰援长春隔离方舱医院建设任务,急需采购生产材料和发放工人工资,希望法院能考虑到企业目前的困境,尽快解冻,让其投入生产。
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铁某公司,两地相距900公里,而且两公司均处于抗疫情保生产的关键阶段,企业生产进度耽误不起,工人的工资更等不起!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如何组织双方核对履行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尽快解除被执行人冻结的银行账户帮助其复工复产,成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个难题。
02
办理过程
经过认真研判,法院决定借助微信等网上即时通讯工具,采用无接触“面对面”方式办案。在协助被执行人办理好委托代理手续、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法院借助企业微信,组织两公司委托代理人在网络上“坐在一起”,在线核对账目、在线向法院提交相关凭证、在线沟通交流。
承办法官胡元川考虑到,若在平时可以采取正常的执行措施,但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该企业的产品已转化为援建物资,账户被封影响企业的资金流转,进而可能影响疫情防控大局。解封账户这一柔性执行举措,让企业可以给付工人工资、采购生产原料迅速投入生产,也可以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双赢。
为此,胡元川法官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向申请人讲理释法,解释被执行人所面临的困境,说服申请人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时间筹集款项,并对因延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做出一定的让免。最终经法院多次沟通和协调后,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法院及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
“感谢法官人性化的执行手段,履行后给我们迅速解冻账户,让我们能缓解目前的资金困难问题,也让我们对于接下来做好企业,战胜疫情有了更强的信心!”被执行人中铁某公司在银行账户解冻后激动地对法官说。
至此,该案用时10天办结,被执行人被解冻账户中的资金也用来发放工人工资和企业日常的经营。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得到了足额实现。目前企业已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双方对法院在疫情防控下善意高效的执行工作给予肯定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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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