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2:25:28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思”)作为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五家渠”)的债权人,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公告》((2022)兵0601破2号)、《决定书》((2022)兵0601破2号)及《民事裁定书》((2022)兵0601破申3号之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根据新疆五家渠债权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新疆五家渠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五家渠的管理人。要求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债权情况
新疆五家渠成立于2013年4月7日,法定代表人裴志疆,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新疆五家渠市梧桐镇经二路10666号。2018年起,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与新疆五家渠开始开展业务合作,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新疆五家渠未按时向新疆新思履行债务。2021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作为原告,就其与新疆五家渠购销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6,693,703.7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目前该诉讼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另外,新疆新思与新疆五家渠的母公司新疆现代特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特油”)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新疆五家渠向新疆新思出具《担保函》,自愿对现代特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7日作出(2021)沪0115民初440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新疆五家渠对其母公司现代特油欠新疆新思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债权包括货款8,561,245.01元、资金占用利息(以8,561,245.01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年利率15%计算)以及律师费损失8万元。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获悉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新疆五家渠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公司后续将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继续跟进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在审案件法院工作,加快结案进度;
2、向破产管理人充分申报债权,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
3、鉴于债务人资产仍有很大的商业使用价值,公司将积极联合其他债权人共同推动对债务人资产进行破产重组,以获得最大的债权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以上债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