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6:41:07来源:法律常识
古人云:“睹色相悦人之情,个中原有真缘分。只因无假不成真,就里藏机不可问”。
意思是男欢女爱本是世间常理,但不乏一些奸诈宵小,利用男欢女爱来设计成圈套,引诱一些良家子弟,从而诈骗大量的财产。
这种骗局有一个俗气的名字“仙人跳”,一般来说仙人跳大多发生在男性身上,毕竟男性更容易被女色所引诱,从而失去理性。但也不乏女性上钩,比如陕西就有一个女儿,通过网络交友认识了一名“富二代”,两人发生关系后,女子本以为是你情我愿,可以嫁入豪门,谁知道却掉入了温柔的陷阱。
2021年11月,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警方在某天的凌晨三点接到了报警电话,电话那头是一名年轻女性,女性声称自己遭到了QJ和勒索。蒲城县警方顿时感到事态严重,于是立刻前往女子的家中调查。
警方赶到女子所在的出租屋中得知,女子姓王,在网络社交平台上认识了一个雷姓富二代。王女士发现,雷某平时在网络上分享了许多豪车和出入高档场所的视频,因为雷某家境丰厚,因此经常和雷某聊到半夜。
可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雷某根本就不是什么富二代,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些所谓的豪车视频,都是他窃取而来。不仅如此,雷某还趁机QJ自己,并拍了视频对自己进行勒索。
警方立刻通过社交软件获取了雷某的位置,并对雷某进行抓捕。可被捕后的雷某却不认可王女士的说法,声称自己和王女士之间是你情我愿,并不构成犯罪。在雷某的口中,警方听到了一个相似但略有不同的故事。
雷某称自己在网络上认识了王女士,双方都互有好感,王女士虽然有了男朋友,但依旧和自己保持联系。某天王女士生病感冒了,在网上和自己倾诉了男友对她的不关心之后,暗示自己去家中看望她。
雷某这才买了感冒药来到王女士家中,随后王女士还热情地招待雷某吃饭喝酒。醉酒之后,两人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因为王女士喝醉了没有拒绝,雷某便认为王女士本身也同意。
在这件事之后,王女士多次和雷某约会,并且外出发生关系,期间雷某一直认为两人是你情我愿。直到某天,王女士要求雷某开家里的豪车出来接他,被王女士拒绝后,两人产生了矛盾。同时王女士也开始怀疑雷某“富二代”的身份。
在王女士的调查下发现,雷某根本就不是什么富二代,只是一个无业游民,他空间主页里的豪车照片视频,都是从其他地方窃取而来的。至于出入豪华高档场所,则是在会所里当保安兼职时拍摄的视频。
感觉自己受到欺骗的王女士,立刻找到雷某要求赔偿。可雷某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不仅不同意赔偿王女士,还拿出了一个视频,反过来威胁王女士。原来雷某和王女士开房,偷偷录下了不雅视频,原本是准备自己观赏,谁知道王女士看穿了他家富二代的身份,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以视频勒索王女士。
面对雷某的勒索,王女士并没有妥协,反而直接告诉了男友自己和雷某的事。不过在王女士的口中,变成了雷某强行侵犯自己,最后王女士的男友拉着王女士去公安局报警,雷某也随后被抓获。
回到案件中来,雷某和王女士多次发生关系,除了第一次外其他都是你情我愿,只有第一次是在王女士喝醉酒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雷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答案是构成,雷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QJ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而构成的犯罪,是为QJ罪。而“违背被害人意愿”,包括了许多种情况。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情况下进行侵犯,都属于违背被害人意愿。醉酒就是不知反抗的一种,因此雷某的行为构成QJ罪无疑。
根据《刑法》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雷某至少要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且他的行为还涉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之下,量刑只重不轻。
不仅如此,警方在对雷某进行调查后还意外发现,雷某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早在2月份他就用同样的手段对另外一名女性进行勒索,并且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和700元现金。还在2016年,因为寻衅滋事罪和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
很显然,雷某是一个有案底的再犯罪人,《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这一次对于雷某的处罚或许就不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么简单,法院将会在3到10年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进行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很可能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当然这起案件中不仅仅是雷某应该受到惩罚,作为被害人王女士同样也应该反省自己,如果王女士能够对待爱情忠诚专一,不对“富二代”心存幻想,从而产生了背叛男友的行为,就算雷某对她心存恶念也没有作案的机会。说到头,还是利益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