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7:43:32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在桐乡法院濮院法庭“律师参与执行(调解)工作室”内,经过多次面对面释法、沟通,申请人何某家属和被执行人李某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支付赔偿款37万余元,并当场全额付清。
事情是这样的:何某因提供劳务受伤导致半身不遂,去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李某因疫情停产,没有能力赔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于是,法院安排律师参与调解。调解中,律师提出给予部分司法救助的方式化解该案,承办法官与律师会商后采纳律师建议,并由律师向何某及其家属解释说明,最终彻底结案。
记者了解到,桐乡法院在院本部和派出法庭分别设立了“律师志愿服务岗”和“律师参与执行(调解)工作室”,于今年4月21日正式实行律师驻点参与执行工作的模式。律师由桐乡市司法局指派,法院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每周安排1名专职律师参与执行,包括解答法律问题、提出和解建议等,最大限度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半年来,律师已接待当事人220余人次,其中173件案件得到化解,充分发挥了律师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促进作用,也提高了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参与执行的律师起到了沟通法院和老百姓的桥梁作用,‘第三方’的身份也能更有效缓解群众的焦虑情绪。”律师许民强告诉记者。(照片由桐乡法院提供)
来源:嘉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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