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20:10: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衢州常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溪口中队在青石镇山溪边村铁路桥底设卡执勤,13时14分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经过卡点,因驾驶人郑某某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要求郑某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郑某某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当民警问其之前有没有因酒驾被查处过时,男子不好意思的说:“有。”“什么时候被抓的?”民警又问道,“6月份。”“6月份!今年6月份吗?”民警有些惊讶,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郑某某于8月23日被常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当天早上他才刚从拘留所出来,没想到下午竟因一模一样的违法行为又被常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溪口中队查处。
无证驾驶加上酒后驾驶简直是险上加险,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浙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