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知道进度追究,塔式起重机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

时间:2022-09-27 12:16:05来源:法律常识

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

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

②、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②、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③、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④、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

①、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②、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

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②、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③、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

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②、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③、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5.4.6.3 移动模架事故的应急处置

(1)移动模架事故或隐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要及时上报,并根据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模式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后,撤离危险区域,撤离时以人员安全为主,不要急于抢救财务。

(3)应急救援小组尽快派出可靠人员,利用手中最有效的交通工作和通讯器材向附近的医疗急救部门发出紧急呼救和救援信息,以求尽早得到救援和协助。同时组织最先赶到的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急救车优先运载危重伤员。

(4)当移动模架坍塌时,一是用顶升设备或起重设备自上而下吊起坍塌重物;二是对危险而未坍塌的模板及支撑系统,立即进行固定,确保其处于稳定状态,同时,确定被埋人员的位置,组织现场急救。当挖救被埋人员时,切勿用机械挖救,以防伤人。当人员被构件卡死无法摆脱时,抢救人员要用切割设备,小心切割掉卡死构件,然后搬离伤员。

5.4.7 食物中毒、传染疾病传播事故应急处置

(1)一旦出现可能的食物中毒症状后,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争取急救时间,尽早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同时注意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

(2)发生重大传染疾病疫情,应立即向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应协助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温度计用品,组织消毒液、喷雾器等消毒药品;

(4)协助有关单位对疫情发生单位生活区、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5)协助有关单位迅速封闭现场,杜绝人员来往,严格限制施工人员之间的流动。

5.4.8 台风洪水灾害应急处置

5.4.8.1 防台应急处置

(1)在接收到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后,立即成立项目部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安排项目部防台工作;

(2)在台风多发季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物资设备防台措施是否落实;

(2)台风来临之前,可移动的机械设备及时组织撤离,无法转移的机械设备进行加固,现场所有人员强制撤离;

(3)水上施工船舶执行所在地防台指挥部的指令,按要求及时进入防台锚地,并将船舶状况第一时间告知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4)台风过境后及时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并清点现场材料、设备,在确保安全可靠的情况才允许复工。

5.4.8.2 汛期防洪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工程防汛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灾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

(3)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上报当地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

(5)工程防汛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参建单位物资准备工作;

(6)施工现场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

(7)保证通信畅通,工程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

(8)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参建单位要将名单和值班情况上报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5.4.9 中暑事故应急处置

(1)中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即指令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中暑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

(2)当机立断,尽快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方,防止二次伤害;

(3)迅速判断人员伤情,并视情况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讲清中暑人员症状、中暑的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由于中暑人员中暑迅速,现场必须立即采用人工急救法,用冷毛巾轻擦中暑人员的额头和所冒出汗滴,并将中暑人员用担架抬放置阴凉通风处(可放置在工地纳凉棚内);

(5)解开中暑人员的上衣,使其达到良好通风纳凉效果;

(6)用清凉通气药品通入中暑人员的鼻孔,使其能通风、气顺;

(7)安排人员陪同去医院进行救治;

(8)现场安全员应会同工地医务人员对中暑事故进行原因可行性预先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认真填写事故书面调查报告,并上报项管部及有关上级机关。

5.4.10 交通(船舶)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或海事部门;

(2)工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支援申请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3)协助交警或海事部门疏通事发现场道路(水运交通),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协助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5.4.11 淹溺事故应急处置

(1)淹溺事故发生后,迅速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险人数、气象海况、附近船舶等信息;

(2)立即派出救援船艇进行救援,在获知附近有其他船艇时协调其前往协助;

(3)在人员失踪情况下,应制定有效搜救方案,组织相关船艇协同搜寻。

5.4.12 煤气中毒应急处置

(1)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轻度中毒者必须及时使其脱离中毒环境并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吸入新鲜空气或氧气,解开伤者领扣、腰带,头偏向一侧。这样处理后轻度中毒伤者很快恢复正常。但是抢救同时还应注意伤者保暖,因为寒冷刺激不仅会加重缺氧,更能导致末梢循环障碍,诱发休克和死亡。因此,发现煤气中毒后一定要注意通风与保暖。

(2)对已经中度中毒者以上的伤者必须按下列抢救:

①、胸外心脏挤压:将患者仰卧在硬板床、水泥地或木板上,抢救者跪在患者右侧,左手掌根置于患者胸骨下半的2/3处,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双手有节奏地向下按压,每分钟按压60至70次,注意按压时用力不要过大,连续按压直至心脏出现自搏的征象。另一种方法是:抢救者可骑跪于患者髋部,两手掌伸开并手指交叉,两臂伸直,借助身体前倾的力量使交叉的手掌根部压迫患者的胸骨下部(剑突以上),压下后即放开。胸外按压后加入一次人工呼吸。

②、口对口人工呼吸:在施行胸外心脏挤压的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可以保证氧的输入和二氧化碳的排出。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若患者嘴里有异物,应先去除,然后将患者置于仰卧位,抢救者一手托起患者颈部,使头部尽量后仰,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另一手捏住患者鼻孔,深吸气后对准患者的口用力吹入,然后放松鼻孔。如此反复,每分钟约12次。如现场只有一个抢救者时,一般每按心脏4至5次后,再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一次,即按15:2的比率进行。在现场抢救时,也可一面抢救一面送附近医疗部门作进一步抢救。抢救不能中途停止,直到患者恢复生命体征或确定已经死亡为止。

(3)对有外伤的中毒伤者必须对伤口进行清洗、止血、包扎、对骨折受伤人员必须采取木夹板和绷带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或就地取材就地包扎。

5.4.13 火工品事故应急处置

(1)处置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的伤亡,迅速消灭事故或控制事故扩大,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再次发生灾变,保证救灾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缩小灾区范围,减少损失,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2)当发生火工品丢失事故时,立即向公安机关部门报警。

(3)当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至安全位置,并立即清点作业人员人数,查看有无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汇报。

(4)领导小组接通知后,立即宣布启动应急抢险程序,以减少或降低爆炸损失。

(5)隧道内发生火工品爆炸时,要迅速核查进入隧道人员、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6)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爆炸后(一般在15分钟以后)方可派专职安全员进入爆炸区域进行检查,同时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事故原因。

(7)隧道内发生火工品爆炸时,如需搜救伤员,必须由上风侧向下风侧进行搜救。为避免引发残存火工产品爆炸,救援现场严禁使用火种、无线通讯工具,现场的救援、指挥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软底鞋。

(8)当发现有人员伤亡时,在保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立即进行救援工作。当抢救出伤员时,应根据伤者的伤势程度由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治措施(如止血、包扎等)后按“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9)若自身抢救能力有限,无法及时进行救援时,应立即向公司、指挥部或紧急救助机构请求救援,同时做好相关配合救援工作。

5.5应急结束

应急事件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或经全力救助无结果,并经科学评估后认定进一步的应急响应行动已无必要时,现场指挥部报请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同意后宣布应急救援结束。有关部门应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6 信息公开

事故信息发布由工程应急救援小组(或工程应急救援小组授权的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新闻采访时必须经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同意。

5.7 后期处置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组织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结束后,各部门、项目部对应急队伍、资源、装备等应急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将情况汇报安全质量部(安全),安全质量部(安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突发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及次生事故等内容,形成分析报告,总结分析进行整改,报公司及厦门指挥部。

5.8 事故预防

5.8.1 预防高处坠落的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对于重点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情况,采取有效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标牌布置。

(4)严把采购质量关,对各类型脚手架及机械设备搭设、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未经专业机构检验通过后方可使用。

(5)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改正。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质、技术安全交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并对将要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7)如遇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采取针对性强有效安全措施后有组织进行撤离。

5.8.2 预防火灾事故措施

各分部应根据根据各自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方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区域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重点部位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内严禁吸烟,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前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丙烷)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丙烷)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6)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7)电工、电焊工必须持上岗证,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8)加强对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和仓库等重点部位地段的夜间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扑救措施并如实向值班领导报告。

5.8.3 预防触电事故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制订《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并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

(8)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9)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0)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1)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2)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分配电箱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时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闸刀控制,严禁一个闸刀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3)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4)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5)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6)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措施。

5.8.4 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1)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规程,克服麻痹思想;

(2)高空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

(3)吊运工作时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4)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5)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人员才能操作或施工;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检查和维修

5.8.5 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

(1)对危险部位应设置提示和警告;

(2)装设安全防护装置;

(3)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上岗证上岗;

(5)作业中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建立大型机械设备检查维护档案,积极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7)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8.6 预防坍塌、倾覆事故的措施

(1)严格按图施工,禁止随意开挖造成坍塌事故;

(2)对基坑渗水、边坡稳定加强观察、观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在恶劣天气下避免临边、临坑或边坡下、基坑中作业。

(4)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塔吊、施工电梯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机械操作手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章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6)高空平台、支撑系统搭设必须先编制经专业人员进行审核,报上级机构审批通后过后,高空架设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遵照执行;

(7)所有架体平台架设完毕后,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8.7 预防食物中毒、传染疾病传播事故的措施

(1)尽量选择新鲜的食品,不吃腐败、变质或霉变的食物;

(2)注意食品的保质期,防止食用过期食品;

(3)讲究个人卫生,水果要洗净去皮后食用,生食蔬菜要反复清洗干净;

(4)不要从不法商贩手中购买食品,并尽量食用加热后食物,少吃凉拌菜等生冷食品;

(5)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发现有严重的流行性疾病迹象时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

(6)如工作人员出现严重的流行性疾病迹象,应立即送往医院;

(7)得到重大疾病确诊后,立即向项目办和当地政府报告,给所有工作人员配发医疗防护用品并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8)对得病病人密切接触者予以隔离并采取有效措施送专业机构进行治疗。

(9)定期(一般为1次/年)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全面体检。

5.8.8 预防台风及汛期洪水灾害的措施

(1)制订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并落实人员和物资;

(2)施工现场要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各协作队,落实到施工人员,并签订防台及防汛责任书;

(3)加强台风及水情的信息沟通和预报工作;

(4)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和设备,设立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

(5)加强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当地政府有关机构等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

5.8.9 预防中暑事故措施

(1)做好后勤工作,每天要有足够的凉茶水供应,使职工不会因为流汗过多导致中暑,组织各分部进行“送清凉”活动。

(2)要预备中暑的药品,如人丹、十滴水、清凉油等。

(3)施工作业要避开中午高温期,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及强度,早晨提前上班,中午提前下班,午后推迟上班。

(4)为预防脱水,人员要多饮用淡盐凉开水。

(5)宿舍、办公室要保持清洁,通风换气。

(6)对于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尤其要注意屋面隔热处理。

5.8.10 预防交通(船舶)事故的措施

(1)所有船舶均由专人负责调动。在紧急情况下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参加救援工作;

(2)船舶在运行、抛锚、作业等工况中均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各项安全警示标志;

(3)如遇危及航行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夜间加强检查,观察锚位、防火、防盗等情况;

(4)所有施工车辆必须遵守国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其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车辆从现场出来须冲冼干净,砂石料、渣土等运输车辆必须有覆盖,防止漏撒及扬尘造成路面污染;

(6)车辆在现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7)吊车、混凝土泵车等可伸长、伸高臂作业的车辆,在施工前应观察好作业区域范围内有无架空线路,防止触电伤害发生。特别注意现场内KVA高压线路安全;

(8)挖机、钻机等机械在施工前应看清施工图纸,有无地下管线,不得随意乱挖乱抛;

(9)施工车辆在经过居民区附近时严禁鸣笛,机械噪声及排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8.11 预防淹溺事故的措施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绳、救生衣,包括乘座交通船及甲板上作业等;

(3)栈桥及平台等水上设施上设置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器材;

(4)恶劣天气及不适合航行的情况下一律停止水上作业。

5.8.12 预防煤气中毒事故的措施

(1)要经常检查管道和阀门,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以防煤气泄露。

(2)使用煤气灶时,人不能离开,以免风吹火焰,造成泄露。

(3)使用完煤气灶时,记得关掉开关。

(4)要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5.8.13 预防火工品事故的措施

(1)制定爆破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作业队进行爆破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认《爆破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并对爆破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

(2)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爆炸安全岗位责任制,爆炸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炸安全检查制度,爆炸安全教育制度等。

(3)爆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爆破必须进行由专业人员统一指挥,指挥时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严禁违章作业。

(4)爆破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凡不符合爆破条件及安全有关规定,一律停止爆炸施工作业,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5)爆炸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清理好障碍物及其他闲杂人员,在确认安全的情况后才能进行爆炸施工。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并在爆炸安全区域外设置好禁止通行的安全警示标志。

(6)埋放炸药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擅自行动。

(7)炸药运输采用专用车辆(即持有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进行运输,并由专人押运。

(8)领取炸药必须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经过审核合格才给予发放。

(9)爆炸完剩余药品必须由主动上交,严禁擅自存放。

(10)凡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由关规定及项目经理部爆炸药品管理规定者,爆炸物品被盗、丢失、流散于社会,造成危害,和其他事故,视情节的严重,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 组织保障

分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报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安全质量部)备案。

6.2 物资设备保障

针对其施工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并将具体物品和数量报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备案。应急物资种类如下: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灭火器;

(3)救援物资:救生网、救生梯、救生垫、救生衣、简易单架、方木、柴油机、草袋、土工布、钢丝绳、手电筒。

(4)应急药品:防暑药品、跌打损伤药品、医药箱。

(5)应急车辆。

(6)应急船舶:水上所有交通船舶

(7)通讯器材:移动电话及对讲机等。

6.3 经费保障

应急物资和演练费用已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分部将使用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后即可购买。

6.4 医疗保障

与施工现场当地医疗机构签署有关医疗协议,确保伤员能够及时送到,能够及时医疗。

6.5 通信保障及社会资源

分部必须将110、119、120、分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显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应熟知这些号码。

7、应急预案管理

7.1 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应急小组成员在分部接受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等。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3)培训时间:项目部救援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分部救援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各架子队对新进场人员及时进行培训。

7.2 演练

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实施)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演练要根据制定的计划定期进行,出现特殊情况时不定期进行专项演练 ,演练内容如下:

测试预案的充分程度;

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

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源的缺陷和不足;

7.3 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8、其它事项

(1)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安全质量部)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演练情况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

(2)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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