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3:39:36来源:法律常识
华商网讯(记者 钟梦哲 实习生 王易楚)2021年8月20日,李先生在西安市雁塔西路翔瑞宜人家园租了一间房子,每月房租加物业费一共1250元,租期一年。按照押一付六的方式,李先生向“二房东”支付了半年的房费和1200元的押金后随即入住。今年1月,李先生又交付了下半年的房费,然而如今这半年还未到期,当时收房租的那位“二房东”却联系不上了。
李先生称,房主与“二房东”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房主将房子委托给“二房东”进行出租,对方则需按季度向房东交付租金。他所居住的房子有6个房间,最多的时候住了5户,今年6月,自“二房东”联系不上后,便有两户陆续搬离。本月月初,由于没有收到房租,房主对房子进行了断水断电,此后便又有两户搬离。“现在应该就只剩一户没有搬了,但是我们所有人的押金都还没有退。”李先生最后一次联系到“二房东”也是在本月月初,“他说要钱没有,我们就没再问过了。”
此后,房主委托了新的代理人来处理此事,他们要求李先生等人与代理人重新签订合同,且要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交付未来一年的房租,不然就要强制清房。“他们把锁也换了,我们没有钥匙根本住不成,只能搬了。”李先生说,而对于当前的情况,李先生则表示,希望能尽快要回自己的押金和自搬离之后的房租。
记者随后致电了房主。房主认为,他此前已经委托过代理人处理此事,但李先生等不予配合,关于其他问题,则拒绝回答并挂掉了电话。
陕西罗泰律师事务所吕阗律师就此事分析认为,如何避免“二房东”跑路带来的损失,首先租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必须要求其提供房主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并签订详细的租房合同。在租住后,应该要求“二房东”提供其支付给房主的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支付证明。如果租客手中有房主同意转租和其收到了“二房东”支付的房租的证明,房主不得要求租客搬离。而如果房主不同意转租或者没收到房租,这时房主有权解除和“二房东”的合同,那么租客和“二房东”的合同也就无效,租客的损失只能在警方找到“二房东”后向其追偿。对于房主要求租户搬离的情况,租客可以和房主商议支付租金和违约金来换取继续租住的权利。如房主没有收到“二房东”支付的租金,房主可以起诉“二房东”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房东”捐款而逃,承租人直接向房主支付了租金后,继续租住,承租人可以起诉“二房东”要求其返还已经支付的房租,并且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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