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1:04:14来源:法律常识
实践中,遇到欠钱不还,我们通常都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程序,作为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被广泛使用,但诉讼程序有其天然的弊端:实现债权的周期上相对比较长,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间是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实际上,实现债权的方式不仅仅是通过诉讼一条途径,有一种程序实践中运用的比较少,即便是律师也有可能会忽视该种程序的运用,该种程序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支付令。
支付令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申请支付令实现债权的优势在于,债权人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生效法律文书,这就给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提供了另一种解决办法,避免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亦可节省诉讼的成本。既然这个程序这么好,为什么很少有人知道,连律师都很少用?究其原因,不是律师不懂,也不是律师通过诉讼可以获得更多的代理费(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律师代理费一般不做区分),而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的实现,条件较为苛刻。
民诉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其他类型的债权请求权,如交付房屋,返还原物等都不能通过支付令解决。同时申请支付令还需要债权债务简单,单一,不能有双务给付的内容;也需要能够通过一般送达方式即可送达债务人。如债务人地址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则不宜适用支付令程序。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应视为支付令不能送达:一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采用公告方式才能送达的;二是债务人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情况比较复杂,不符合督促程序迅速简便地处理纠纷的立法原意,故视为不能送达.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权债务是否明确,合法,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因此支付令申请书必须详细记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自然状况,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名称,地址等;请求给付的金钱,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请求发布支付令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着重写明引起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的时间,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事实,并尽可能地提供证据,对事实和理由加以证明。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内容有异议的,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出。该种异议,必须是针对债权债务本身,如债务人认为债务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清的,亦或者债权人也存在违约情况的,属于异议成立。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生效后,具有和判决文书、法院调解书一样的强制执行的效力。
(一)拖欠劳动报酬可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可见,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具有债权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可以申请支付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载明:对于具有合同效力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并附调解协议原件。
(三)债权债务明确的合同、付款计划,欠条等
申请支付令,可以是基于合同、也可以基于具有明确付款内容的欠条等。如借款,借贷,有效买卖欠款,赊销,代销欠款等。但该等给付内容一般需要满足:
1、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始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债权人也始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否则,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得提出给付请求;
2、数额必须确定。至于何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数额方能确定,不应以债的产生原因而定,不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基于何种类型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只要其数额已经确定(比如通过双方当事人私下和解),且符合其他受理条件,均不妨碍适用督促程序;
一般情况下,支付令申请书有固定的样式,下面是笔者近期代理的一起适用支付令的案件文书,供参考
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生于 *年 * 月 * 日,职业:*** 住****,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王五,(基本信息书写规范同上)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偿还人民币400000元借款及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的利息98765元,共计:肆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伍元(498765元);
2、支付令及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分别于2013年4月24日、2013年6月日向申请人处借现金150000元、250000元,总计400000元整并出具借条两份,约定月利息2分(即日息0.067%、月息2%、年息24%)。现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偿还。
基于以上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总计肆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伍元。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1、债权文书复印件
2、物证 件;
3、书证 (名称) 件.
申请人: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事项:申请事项必须是是要求人民法院下达支付令,而不是解决矛盾或纠纷.
(2)事实和理由:写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在论述理由的时候,应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已经写过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应统观全局,围绕着申请的目的写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