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4:38:26来源:法律常识
鞍山岫岩追责问责
大连、营口发布
涉疫案件警情通报
鞍山岫岩纪委监委通报
4起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等问题
岫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守岗位、共克时艰,经受住了疫情防控斗争的考验,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履职履责不力,影响到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有关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岫岩纪委监委对四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
1、丹锡高速公路岫岩南出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
2022年8月29日,雅河街道于家岭村居民殷某成、洪家堡村居民马某伟从新疆驾车通过丹锡高速公路岫岩南出口返岫,负责卡口疫情防控执勤工作的雅河街道水利站水管员王某刚、梁某,雅河派出所辅警宋某昆、岫岩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辅警孙某春等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殷某成、马某伟未做落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下,任其二人自行离开。
9月4日,县纪委监委对王某刚、梁某、宋某昆、孙某春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将继续追责问责。
2、雅河街道于家岭村村干部工作失职问题
雅河街道于家岭村居民殷某成2022年8月25日向村委会报备将从域外返岫。8月29日,殷某成向雅河街道于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某飞报告其已到家,姜某飞安排村民组组长王某军对殷某成进行管控。姜某飞、王某军未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对殷某成居家隔离管控不到位,致使殷某成在居家隔离期间多地蹿留,导致岫岩满族自治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9月4日,县纪委监委对姜某飞、王某军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将继续追责问责。
3、荷花市场附近疫情防控卡口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22年9月3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荷花市场附近四家商户违规经营,督查组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后续处理。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负责荷花市场附近卡口疫情防控工作的县二高中、县三高中职工姚某等8人未认真履行疫情管控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9月4日,县纪委监委给予上述8人通报批评。
4、疫情管控期间违规使用通行证问题
2022年9月3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县南门幼儿园教师夏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使用通行证去其婆婆家蹭饭的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夏某丈夫史某纲系县城建集团下属宝德房地产公司副经理,2022年9月1日下午违规使用县里配发给县城建系统的通行证,回其父亲家中取蔬菜。9月4日,史某纲、夏某已被责令暂停执行职务,配合进一步核查。
当前,岫岩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压力持续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思想麻痹大意、侥幸懈怠,有的防控措施不严、防控机制失守、重点人员管控不力,有的纪法意识淡薄,触碰防疫工作纪律“红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在非常时期担起非常之责、关键时候尽到关键之力。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把责任压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主心骨”“领头雁”作用。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规定,主动担当履责,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专责,强化政治监督,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大连警方通报
多次不参加核酸筛查,罚!
大连市公安局深夜通报
连日来,广大市民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要求,积极参加配合核酸筛查,为有效排查、阻断疫情传播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极个别人员,罔顾大局,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多次未按要求参加核酸筛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现将3起案例通报如下:
9月1日,沙河口区居民吕某(女,53岁)、甘井子区居民景某(男,54岁)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二人在明知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严格落实区域全员核酸筛查要求的情况下,多次不参加核酸筛查。目前,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9月4日21时许,甘井子区居民张某(男,56岁)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持械破坏小区防疫设施。另查,其多次未参加核酸筛查。目前,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正告: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今晨通报
9月5日7时许,金普新区居民李某(男,67岁)参加社区核酸采样时插队,不顾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多次制止,拒不听从劝阻,踢翻排队隔离设施,并将两名防疫工作人员打伤,后被民警当场控制。目前,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营口警方通报2起
隐瞒行程案例
吕某某等3人,刑事拘留!
当前,全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广大市民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极个别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营口公安坚决依法立案调查、打击处理,截至目前已立案2起、刑事拘留3人。现将近期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
老边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9月2日,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吕某等3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目前该3人已被隔离医学观察)。9月3日,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分局对域外风险地区来营人员吕某某等3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立案侦查。
经侦查发现,自2022年8月下旬以来,吕某某等3人在到达营口高速出口接受防疫人员检查时,多次以登录他人微信方式使用虚假行程码,隐瞒行程进入营口,且在流调工作中不予配合,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吕某某等3人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9月4日,老边分局对吕某某等3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待隔离观察解除后予以执行)。
大石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9月4日,许某某在明知自己是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情况下,拒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大石桥市公安局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综合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大连发布、营口发布
来源: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