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7:20:48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0日讯 买房子本应该是件高兴的事情,可是烟台市民曲先生现在却因为买的这套房子直发愁。钱交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却被告知还需要补交房款,如果没有按时交上的话,可能会吃官司和赔偿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贷款买房 业主被要求追加首付款
烟台市民曲先生,在当地大栖地小区看中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份交了首付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烟台市民曲先生告诉记者:“30多万交上去了,房子没买成,然后钱也退不回来,置业顾问让我回去多凑那10%的首付,如果凑不到贷款办不了,下个月就等着被起诉吧。”
曲先生拿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首付款为304945元,曲先生也已经缴纳了,为啥现在又被要求补交首付款呢?
曲先生说:“现在就是银行下半年没有额度了,房地产流通没有额度了。现在那80%银行没放下来,他们让我换一家银行,换家银行让我追加首付,我现在就是凑不出首付的钱来。”
曲先生说,他当时买这个房子是交20%首付,剩余的80%进行银行贷款。而且,当时售楼处的置业顾问也表示,他是可以达到这个条件的。
曲先生说:“置业顾问也看了我的征信,说是我办这个80%的贷款可以办出来,然后银行方面他们给协调。”
政策调整 银行贷款出问题?
可是让曲先生没想到的是,合同签了,约定的20%首付款也交了,现在却被突然告知首付要交到30%,他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再拿出这么多钱了。“当时如果告诉我交30%首付,我也没那么多钱,我也就不能买这套房子了。”
随后,记者和曲先生来到了大栖地小区售楼处,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银行对于房贷政策收紧导致的。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销售经理说:“我们当时也咨询银行了确实当时20%是可以办理的,然后我们也回复你们了,20%是可以办理的。”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我们跟农商行不合作了,然后银行收紧了,因为银行政策改变了,售楼处也没办法。”
曲先生说,他现在已经交了30多万的首付了,首付金额提高到30%的话,他还需要补交将近15万元,这个数字对他来说现在根本拿不出来。曲先生遇到的这个问题,还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呢?
业主凑不出钱 开发商拒绝退房
曲先生表示,既然银行政策原因贷不了款,他自己也实在凑不出钱,那这个房子能不能退了不买呢?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退不了,但凡能退就跟你们说了,就是退不了。
这样的说法曲先生无法接受,曲先生说,如果当时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告知贷款有办不下来的可能,他也会去慎重考虑。但是当时对方说的就是贷款能办下来。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销售经理说:“跟客户说20%能办下来我们确实是说过这个话,这个没问题的,这个在5月份确实也说过这个话,但是在签约之前这个过程中,到底能不能放不放的下来,这个也不是我们能掌控的了的,这边也是银行这边来审查的,银行放款。”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想顺利把房子卖给客户,而且也多次联系过银行方面。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销售经理说:“也做了很多工作去找银行协调沟通,现在就是这个额度收得太紧了。我们也迫切地想要回款,没有必要给客户去制造这些障碍。”
开发商可以借款 业主担心还不上
为了解决曲先生的资金问题,工作人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借给你们,不用你们拿,借给你们,然后你们到时候回头多长时间凑一凑,然后再借一借。”
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可以提供无息借款, 曲先生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就可以。但是曲先生表示,这样一来他的压力也非常大,担心无法偿还借款,提出还是想要退房。
烟台市芝罘区大栖地小区售楼处销售经理说:“那就我们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取一部分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曲先生如果超期没有付清房款,就要向开发商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曲先生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光夏说:“我国民法典第533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对于上述事由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案中合同有效成立后,应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动摇了合同基础,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的效力,显失公平。特别是本案当中有口头约定,应当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编后:业主也是真想要买房子,开发商也希望把这套房子卖出去。但是政策的变动,导致现在业主没有足够的能力再多拿出更多的钱。希望双方能好好协商沟通一下,对于这件事记者也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