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找律师能出来吗,看守所让找律师

时间:2022-12-28 18:47:49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的实习生涯中,到目前为止唯一接触到与刑事相关的案件,就是小佳涉嫌的诈骗罪,很可惜的是,也只跟了第一步:看守所会见。

最先见到的是小佳的父亲、姐姐和姐夫,他们带着拘留通知书来所里咨询。因为价格原因与我师父老黄讨价还价许久,甚至中间我去接待了一对离婚小夫妻,替他们起草完离婚协议书回来,他们还在商量价格中。

当然,最后这单还是接下了,但还是因为价格原因,对方只是委托会见一次。由于对方很急切,委托的第二天就要去会见,老黄由于案子冲突,最后也是明确告知当事人,会安排其他律师胡秋(女性,年龄不大,执业有些年数了)去会见。

看守所会见之:帮我媳妇找个好律师,不用再给我花钱找律师了

第二天,我带着材料和胡秋一起去了看守所。按我们当地看守所的要求,是要先领号,再排队。那天我们是下午一点左右到的,其实不算晚,但告知号已经被领完,所以只能直接排队了。这有啥区别呢,就是有号的话,能保证当天一定会安排见到,没号直接排队,那就是看运气了。

按照“拘留通知书”上写的,小佳是被关在一看(第一看守所)。我们从一点排到四点半,终于轮到我们了。结果窗口人员一看材料,说小佳不在我们这里,可能是因为做核酸还没进来,云云,交涉及查询一番,还是没结果,告知会见不了。我和胡秋两人惊呆了,特别是我,第一次会见,没想到会这么复杂。无奈,我俩只能悻悻而归,出看守所,与等在门口的小佳父亲会合。

看守所会见之:帮我媳妇找个好律师,不用再给我花钱找律师了

告知小佳父亲原委后,小佳父亲很笃定的说,肯定是关进去了,因为已经有扣费记录了(就是人在看守所里面,是需要家属交生活费的,而且也能看到花费情况)。我们再次核实,发现扣费记录是产生在二看。好家伙,我们赶紧又杀回去,明明就是通知书发错了,还得我们自己百般解释。幸好,当天二看本来排队人就少。火急火燎的排上队,交了资料,告知让我们继续等。当时已经快五点了,可把我急坏了,中间询问过几次,窗口人员显得很不耐烦,各种带刺的语言。胡秋暗示我不要再问了,把他们惹毛了,对自己太不利。好吧,我也只能闭嘴了。可想而知,在这种地方,没人管你是律师身份,说好的高大上的精英律师呢。呵呵呵!

终于,见到了小佳。一个90后男孩,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为销售工艺品而涉及诈骗罪。简言而言,就是他公司销售的工艺品,譬如字画很多都是假冒的。涉案金额几百万。基本是胡秋负责问,我负责记录。整个会见过程给我留下很深印象的就是,小佳一再强调,让我们转告他父亲,替小佳媳妇找个好一点的律师,他自己就不用再花钱找律师了。小佳与媳妇刚在老家摆完结婚酒宴,尚未领证,且媳妇已经怀孕中。事发前,小佳媳妇是在公司管财务的。小佳的这些话,不禁让我动容。都说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不管小佳是否犯了一些罪,但他对媳妇的这种心,还是真的挺男人的。

看守所会见之:帮我媳妇找个好律师,不用再给我花钱找律师了

会见结束后,还要与小佳父亲会面,聊一下会见结果。毕竟自己的儿子突然被警方带走了,那作为父亲而言,心情是多么的焦灼,不言而喻。由于在这个阶段,只能律师进去会见,毋庸置疑,律师便成了犯嫌与其家属之间的纽带或者说传话筒了。那是不是什么话都可以传呢?譬如,会见前,小佳父亲一直让我们问小佳的银行存款密码是多少,声泪俱下的哭诉道因为自己家的养老钱都给小佳管着,现在小佳进去了,一大家子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甚至让我们进去会见的时候偷偷录音。那这些操作可以吗?万万不可以哈。所以为什么说刑事律师很赚钱,但是风险也很高呢。有时候,可能律师一个无心的举动,就把自己的前程给断送了。譬如真的因为律师的行为让家属知道了银行密码,把存款都给转移走了,万一里面涉及有赃款呢,那律师又该如何为自己辩解?所以,辩护人在法律上是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嫌或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更不是他们的代言人。而辩护人维护的也是犯嫌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

看守所会见之:帮我媳妇找个好律师,不用再给我花钱找律师了

但是会见结束后,与犯嫌家属如何沟通也是非常至关重要的。会见结束两天后,胡秋告诉我,小佳父亲已经委托其他所的其他律师了。其实,我一点都不意外。作为小佳父亲,花了小几千(基本等同于一桩简单民事诉讼的起步价)让律师进去与自己儿子会见一次,他对会见结果的期望是值是很高的。那作为律师来说,会见的过程肯定不能是全盘托出的。但,律师本身也是服务型行业,是否能与当事人家属产生共情也是很重要的。不然,人家为什么要委托你,而不是他,或者她呢,对吧?小佳父亲提出要看会见笔录,我们是拒绝了。小佳父亲追着问会见结果,胡秋显得很不耐烦,甚至出言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你追着我问也是没用的,云云。总之,我试着站在小佳父亲的角度去想了一下,就是,这次会见收获约等于零。

看守所会见之:帮我媳妇找个好律师,不用再给我花钱找律师了

最后,总结一下:1、如果当事人去委托A律师,A律师告知自己不方便或者没时间,会让B律师接手,那么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与B律师面谈接触后,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委托。2、作为律师来说,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与家属产生共情,让他们感受到我们是真心替他们着想,也是真心想为他们去努力。毕竟,为人父母,发生这样的事情,感觉天都塌了,我们能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真诚,又何尝不可呢!3、小佳让我们带话让他父亲给小佳媳妇找个好律师,小佳父亲并没有接话,呵呵!但是我们通过其他渠道也得知,小佳媳妇的家人其实早已请了律师。真是应了那句,谁的孩子谁来疼。

通过这次会见,我对刑事案件还是挺有兴趣的。可惜,接触的机会不是很多。

感谢阅读我文字的朋友们,如果觉得有所收获,记得转发、评价加关注哦,后续还会继续更新更多实务案例哈!

看守所会见之:帮我媳妇找个好律师,不用再给我花钱找律师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打官司 刑事案件 甲方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找律师可靠吗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