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2:24:54来源:法律常识
现场咨询
台海网8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昨日,“海峡导报20周年20项暖城工程——春暖花开暖城暖事”之“导报‘律师来了’进社区”项目第二场活动在金山社区举行,这一次,海峡导报携手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和金山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律援助,面对面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昨天下午,在金山小区门口的活动现场,很多其他小区的业主手里拿着导报前来咨询。活动定于下午4点半开始,可是昨天上午就有很多读者等不及,提前拨打导报“律师来了”栏目热线电话0592-2960996来咨询。下午不到4点时,活动现场已经有许多市民手里攥着导报赶到现场咨询,到了4点半,咨询台早已聚满了人,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李春雨和法援中心志愿者律师谢少良,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曹海洲、李峰律师也提前来到活动现场,耐心为读者解疑释惑。
此外,律师团队昨天还同时通过热线电话和微信号“律师来了”接受读者咨询,贺越越、陈弘毅、洪宗新等律师耐心解答了读者的电话咨询和在微信上的提问。
遭遇欠薪,劳动者咋维权?子女拒不赡养,老人该怎么办?外来工遭受人身损害,能按厦门标准索赔吗?……昨天的咨询活动,读者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其中咨询最多的还是关于法律援助和劳动者维权的问题。
昨日,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众多的读者咨询中归纳出有代表性的问题,总结出维权“9问”。
1问
没有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刘先生:我在公司打工好几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公司开始拖欠我的薪水,我想找公司维权,又担心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无凭无据。这种情况下,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洪宗新: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很多证据证明,劳动合同是最简单直接的证据,除此之外,可以通过社保缴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服、工作标识、胸卡、考勤卡、名片和工作过程中保留的工作材料、工作记录、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进行证明。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平时要妥善保管好配发的工作服、工作标识、胸卡、考勤卡等材料,有条件要用手机拍下自己工作时的照片或与同事一起工作的照片并保存完好。
2问
遭遇工伤,如何申请认定?
李先生: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如何认定工伤?
洪宗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出一年的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
3问
外来工遭受人身损害,能按厦门标准索赔吗?
赵先生:外来务工人员,农村户口,在厦门遭受人身损害,可以按照厦门地区城镇标准进行索赔吗?
洪宗新: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有证据证明受伤前在厦门连续居住满一年,可以按照厦门赔偿标准中的城镇标准进行索赔。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派出所打印的暂住或居住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水电/物业费缴交凭证、社区开具的证明等进行证明。
4问
遭遇克扣工资,如何维权?
小张:老板无故克扣我们工人的工资,我们该怎么维权?
洪宗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劳动者若被克扣工资,可以向有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5问
工资晚付多久,算是欠薪?
侯先生:请问工资晚付多久,算是欠薪?
李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6问
老板拖欠薪水,劳动者怎么办?
廖女士:我们老板已经拖欠好几个月的薪水,我们应该怎么办? 李峰: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千万不能采取过激和暴力行为,最正确的办法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用专业的法律服务提升维权效果,同时减轻自己的维权成本。
7问
欠薪多少,拿什么来证明?
小刘:我是一名在建筑工地上班的外来工,老板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的工资未支付,但我却不知道应该如何证明老板究竟欠了自己多少薪水。我该怎么办?
陈弘毅:用人单位拖欠固定工资,相对比较好证明,劳动者只要证明过往领取的工资数额就行。但是,如果是工程劳务这类按照工作量计薪的工作,劳动者需要做好工程量记录,及时要求雇佣者签字确认。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发放,所以如果当月工资不发,工人即可停止劳务并讨薪,不建议拖延时间,以免积累到年底,导致欠薪更多讨薪更难。
8问
老板转移财产,员工如何讨薪?
孙女士:老板转移企业财产,而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如何讨薪?
洪宗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了财产转移的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此,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之后,老板只要有经济能力的,通常会支付欠薪。
9问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吴女士:我想知道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李峰:依据《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且申请事项依法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的,可以向本市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照不高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执行。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刑事案件;(二)请求国家赔偿的;(三)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四)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五)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七)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八)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十)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十一)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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