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17:29: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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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程功)记者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河北省安监局)官网获悉,10月29日,该局在其官网发布了2017年5月23日发生在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的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提到,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氯酸钠爆炸并引发后续爆炸和燃烧。
2017年5月23日6时23分,河北省保定市张石高速保定段(石家庄方向)浮图峪五号隧道内发生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燃爆事故,事故波及9部车辆,其中6部损毁,造成15人遇难,3人重度烧伤,事故波及高速桥下43户民房受损,16名村民轻微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00多万元。
记者注意到,《河北保定张石高速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共42页,于2018年9月18日经省政府批复,10月29日发布。
对于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报告》中提到,由于事故车辆装载吨袋包装超规格大体积量氯酸钠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与货物及货物与车辆底板、箱板及残留的石油焦粉末(含硫)等杂质之间相互摩擦产生热量并不断聚集,后一桥左侧车轮橡胶轮胎自燃,引燃了捆绑绳、蓬布和密封布,厢体温度升高,当能量聚集达到氯酸钠燃爆点时,发生了氯酸钠初始爆炸并引发了后续爆炸和燃烧。
《报告》中还提到,该起事故爆炸当量相当于2.0-2.5 吨TNT,根据爆炸力学原理,爆炸发生在隧道内,隧道壁对空气冲击波和高温气体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空气冲击波和高温气体遇到隧道壁后,发生反射、叠加,沿隧道传播距离较远,导致该爆炸造成的破坏范围加大。
此外,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报告》中对造成此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共30余名个人及单位做出了处理。其中,内蒙古弘鼎运输有限公司多名负责人及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运管局、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多位工作人员因涉嫌犯罪,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此外,内蒙古兰太公司多位工作人员被处以行政处罚,还有10余人被做出党政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