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4:26:59来源:法律常识
见义勇为的平民黄勋伯,从“小人物”到“大英雄”,是时势使然,也是上海独特的地域文化使然。《申报》一句“黄君之死而于上海也,使黄君不死于上海而死于内地,有寂寂无闻焉已耳”,可谓一语道破玄机。
黄勋伯者,广东南海人(一说香山),本芸芸众生中籍籍无名之小人物耳,生前就职于上海泰和洋行,被聘为西文书记,加入万国商团中华队任副棚长,一生无甚可表之伟绩;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五日(1907年4月27日)天未明,“黄君之邻有被盗者,黄君出而捕之”,以空手与持白刃之悍匪肉搏,被刺多刀而不放手,终将该盗贼擒获,而自己也身死于贼。
黄勋伯君见义勇为、慷慨死难的消息,借由时已日臻发达之大众媒体传播周知,受到沪上中、西人士的一致推崇。仅一周后,即三月二十二日(5月4日),黄勋伯大出丧,自督抚以下皆电吊以奖励之,上海官绅重要人物几乎无一缺席,工部局破除所有行丧限制,一路放行,经过公共租界核心路段南京路等处,并派印度巡捕骑马开路、工部局军乐队、万国商团全团各队等送葬,“路设筵致祭者甚多,两旁观者不下数十万人,西人联袂来观,灵辆过时均脱帽致敬”,“其盛为历来上海所未有”!黄勋伯死后被公推为“烈士”,其英雄事迹广为传颂。彼时丹桂茶园一出《黄勋伯义勇无双》(或名《黄勋伯》)曾一个月演出13场,成为晚清民初烈士剧中最受欢迎的题材之一。黄勋伯大出丧即使与十年之后的盛宣怀大出丧“盛出丧”相较亦不相上下,而评价高低却有云泥之别!
黄勋伯的相关研究成果不多,因为夏氏兄弟和新舞台在中国戏剧史中的地位,黄勋伯多以戏目案例之名出现在戏剧研究的许多论著中。而作为当时上海轰动一时的社会事件,黄勋伯其人其事及大出丧并未引起历史研究者的应有注意。黄勋伯生前事迹之薄,死后哀荣之盛,形成一种认知落差,引发笔者兴趣。深究黄勋伯大出丧背后所蕴藏的历史成因,可见其与20世纪初叶上海错综复杂的华洋关系有莫大关系。
《图画日报》关于黄勋伯见义勇为的报道
一、黄勋伯其人其事
(一)英雄少年
黄勋伯,讳爵镛,字勋伯,广东南海人(一说香山),祖居于县之神安司平地堡小桥乡,故巨族,有“平地黄”之称,惟君为三世单传。父亲姓名不清,曾经商于沪,眷属就食。上海开埠初期,广东人因与西洋接触更先,一举成为沪上国内移民之大支,人数颇多。黄勋伯于上海出生。在其5岁时,家庭遭遇变故,父亲去世,由其母亲潘氏作女红等事单亲抚育,并教育识字。黄10岁时,曾随母亲回广州生活,但只住了一个多月。一是因为潘氏父亲、黄的外祖亡故,益无依赖,二是因为广州“风气闭塞,非教子之所也”等由,潘氏复决定返回上海生活。黄16岁时,潘氏亡故,因为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自此辍学。
同乡买办劳敬修与黄有亲属关系,在其母亲潘氏亡故之后,对黄多有照顾。17岁的黄勋伯,在返回广州处理母亲丧礼之后,再次返回上海,经劳敬修介绍,短暂就业他处之后,进入劳所主持的泰和洋行就职,被聘为西文书记。
吴研人在《黄勋伯传》中,特别交代母亲潘氏常“为讲前贤忠孝义侠故事,故君能养成义侠之气者,以得诸母教为多”;日后工作之暇,黄君“辄复讲求文学,孜孜不倦,觇其志,殆未必甘终老于商场也”,为其日后一鸣惊人做铺垫。且不论吴研人笔下是否属实,黄勋伯思想较一般青年先进,却是不假,这可在他积极参与沪上商团活动中得到验证。
《申报》刊登的黄勋伯像
(二)商团精英
“商团”一词,并非“商人团体”之简称,乃是英文Volunteer Corps的译名。Volunteer Corps,顾名思义是义勇性质的军队,最早中文译者因其与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团练”形式相近,故名上海公共租界中的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为“西商团练”或“洋商团练”,简而化之,始有商团之称谓流传开来。
早在1899年义和团运动期间,上海县知县王欣甫就曾禀告钦差大臣刚毅:“卑职近又与租界华商熟,筹举办商团,保卫商业。该商等本各有身家之念,为同仇偕作之谋,义气相感,颇形踊跃。”然而此时外侨社群对此提议莫衷一是,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王欣甫忽然去任,人走政息,最终不了了之。1905年上海爆发“大闹会审公廨案”,公共租界华商深受动荡之苦,大大推进了华人自办商团的进程。
1906年4月,时任道胜洋行买办虞洽卿、华比银行买办胡寄梅和花旗银行买办袁恒之为发起会长,以维护华商利益、保护租界华人为口号,成立华商体操会。华商体操会“为全国之筹办商团者创”,公认为近代中国各地华人商团组织的鼻祖。
华商体操会仿照万国商团所建,一些章程均照万国商团章程而拟,入会团员全系自愿,工作之余不忘操练,危险之时敢为人先。黄勋伯于是年夏加入华商体操会后,“风雨寒暑,练习惟勤”。次年,华商体操会加入万国商团,成其中华队。黄随之转入万国商团中华队,并升任为第一棚副棚长,“其平日为众所推服者可知矣”。
1907年的万国商团中华队
(三)擒贼死难
黄勋伯擒贼死难的情形于记者报道、诔词传记、剧本演绎中颇为丰富多彩,然细节未见全然属实。笔者仅就事件全程可经推敲的事实复盘推演如下:
黄勋伯在上海并无房产,租赁虹口天潼路四百廿五号桃源坊一处,房主是一老妇人。事发当日,即1907年4月27日凌晨三点钟,有窃匪三人盗于其邻(桃源坊东一弄第三家),非为盗于黄君之室;被盗事主情急叫喊,盗贼四窜,其中一位踰垣进入黄家院落,被闻声惊起的黄所撞见;此盗匪手握利刃,黄则赤手空拳,然而黄并无犹豫,勇敢绝伦,向前擒拿;黄被悍匪持刀乱戳之后,明知必死之境,却不放手,并急吹号叫,直至闻讯赶来的804号华人巡捕将凶手擒下;黄君当即被众人送往同仁医院(St. Luke’s Hospital)急救,不幸死于途中;黄君尸体后被载入斐伦路验尸,所由地保周云卿报请上海县令李超琼于四点钟到场相验,尸检结果为:尸身共受刀伤17处,小肚一伤约深三寸余,委系放血过多致命。
二、黄勋伯大出丧
传统中国向来重视礼制,用来维系等级社会的稳定。丧礼有严格规制,其规模大小与生前地位有严丝合缝的紧密关系。丧葬的厚薄,不仅是对死者尊崇与贬抑的一种表示,更涉及家族后代的荣衰。近代以来的上海,因西力入侵,东西文化融合,礼制渐渐松动,僭越之事层出不穷。中国人历来最为重视丧礼尤是如此,于是而有上海“大出丧”这一特有的历史现象。
黄勋伯大出丧的路线
(一)盛况荣景:黄勋伯大出丧情形
黄勋伯仗义卫邻,受伤捐躯,然其家无叔伯,终鲜兄弟,上有祖母,下无嗣续,奠仪全由生前所在之商团公会会长虞洽卿主导筹备。最终议决,黄君死难头七之日,即5月4日,举行出殡仪式。
华商体操会加入万国商团后,改名为华队商团公会,而其会所、操场未变,操场仍设于闸北华兴路、北浙江路的南北两块空地之上(今浙江北路、华兴路的华安坊、华兴坊原址)。万国商团中华队同人事先在该操场搭盖彩蓬一座,将黄君灵柩及照像供设中央,两旁陈列挽联、祭幛50余事、花圈20余架。
当日下午2时,追悼会正式开始。沪北体操会、振华军乐队、义勇队(此三队均系原华商体操会中人)分两排列站灵前,由南市体操会、各学堂代表及学生依次朗诵祭文,读毕行礼,随后万国商团各连队行礼。
3时,黄君出柩,礼节按照工部局万国商团“阵亡例行丧”,枪排在前,别排在后,挨次起马。“其发引之仪,则有荷枪骑马印度兵四名前导;复次为工部局军乐队,各国兵官均乘车相送;复次则西商义勇队(即万国商团——引者按),有枪砲队;复次则黄君遗体之柩,高驾于砲车之上,徧加花圈,柩较寻常稍小,殆从西制也;复次则华商义勇队,凡四排,附以中西士女之乘车者,或步行者,数逾千人;复次南市及沪西华商体操会之全体会员,导以军乐一队,其容仪最为严肃;复次则各学堂学生,雁列而行,长幼有序;其后附以挽联挽轴一大从,而各邦商董则从于其后。” 行丧所有路程先由由操场起马,“由北浙江路朝东走爱而近路,朝南走河南路,朝西走南京路,朝北走劳合路,朝西过北泥城桥,走新闸路、麦根路,过新造桥,到广肇山庄。丧车所至,两旁夹道观者,万头攒动,有如蚁阵,殆不下十万人,而南京路各茶寮、烟馆中,几于无隙地容人插足。各店之楼面亦皆满集妇女凭观。”公共租界巡捕房派出全部警力沿途照料,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等诸多不测。
行丧仪式共计两个小时,5时黄君灵柩抵达广肇山庄。此时万国商团“枪排分左右立,行礼,别排亦站住,让灵柩先进;枪排领各排到坟山,行礼,放枪三次,各排随行礼,送客亦各行礼,礼毕”。灵柩登穴后,上海道台瑞澂因远在南京,不能赶来,“特派关太守行三鞠躬礼次,英公堂襄谳王明府、法公堂谳员陈明府、商会总理李云书部郎、电报总局周金箴观察、商董朱葆三观察及各邦商董以次行礼。”
《图画日报》关于黄勋伯大出丧的报道
(二)绝无仅有:与其他大出丧之比较
上海历史上的大出丧并未少闻,然其主角皆是达官贵人,如非军政要员,即为富商巨贾,一如盛宣怀、朱葆三、席正甫等。与之相比,黄勋伯大出丧虽然都是极奠仪之盛,究其根本却有本质不同:
首先,殡仪经费来源有异。大出丧耗费惊人,盖此一项,即为普通百姓却步。像盛宣怀大出丧,时有竹枝词感叹曰:“丧仪绚烂满长街,古今中西一例排。经费宽筹三十万,破天荒是盛宣怀。” 上海其他大出丧无一不是如此。然与之所花巨资皆为私产家财不同的是,黄勋伯大出丧殡仪经费全部源自沪上敬慕人士的自愿捐募。由虞洽卿带头呼吁,劳敬修代为收存,《申报》前后六次公示了为黄勋伯捐款的详单,共计捐得洋2102元4角9分,除去身后备办事宜支销一切外,还净剩余洋1400元正,用于运柩川费、黄君祖母赡养之资,由上海汇往广东,黄族耆绅代存管理。
集捐
其次,殡仪礼制、外侨态度不同。黄勋伯以英国军队“阵亡例行丧”,为军事丧礼,并受到中西人士,特别是当时沪上外侨的一致推崇。《字林西报》刊文认为黄君丧礼乃是“亘古以来上海滩上之头一遭,有不下800多外侨共同参与送丧。” 1899年,上海英美租界改称上海国际公共租界,其后上海外国人数增加迅速,差不多每十年增加一万,1905年超过一万,达到11497人,其后数年数据不见统计,1910年达到13536人。由此大略推算,在沪外侨10人中即有1人参加了当时黄勋伯的大出丧。如此高的外侨出席比例,在上海其他大出丧上是无有的。这与盛宣怀大出丧为行走南京路一事与公共租界工部局当局反复沟通,最终只得勉强通过南京路部分路段,而须从广西路就此折返福州路前往外滩,有天差地别。
最后,社会评价有霄壤之别。大人物之大出丧虽然常常哄动一时,市民蜂拥而至、争相围观,嘴中虽常啧啧称羡,心中不见真正敬慕。奚萼铭大出丧时,邵力子于《民国日报》刊数文鞭挞大出丧:“今之大出丧,人以为大出风头,我以为大出丑而已。死人无出风头之理,为人子者无借其死父出风头之理。果欲博身后之名,以巨资办公益慈善事业,永留纪念可也。掷数万之金钱,竞一日之侈丽,虽博庸众欣慕,实为识者齿冷,已不啻自自其愚陋。”大出丧社会评价总体不佳,不惟奚萼铭一人,对此风讥讽之辞屡见报端。而黄勋伯之大出丧大众纸媒绝无负面评价,皆交口称赞。《申报》称“其盛为历来上海所未有”!《新闻报》以“出殡志盛”为题,称“可谓荣矣”!观《公悼中国武士》、《附记丧仪之荣耀》等几篇《神州日报》的报道标题,亦可见其态度。
三、历史成因:兼论20世纪初叶上海的华洋关系
非有意贬损见义勇为之意义,但纵观历史,捕盗被毙为习见之事,即使无捕盗之责而因捕盗为盗戮毙者,亦非罕见。然而史上所有见义勇为之人,有几人能似黄勋伯有如此哀荣?一介平民黄勋伯死后能与盛宣怀、朱葆三等豪商巨绅一样,甚至超越后者,全城为之大出丧,引得万千上海市民的前往围观,仅就黄案本身无法释解,需要更宏大的历史背景以作成因分析。
20世纪初叶,尤其是在1904至1905年间日俄战争,东方蕞尔小国日本战胜西方列强沙皇俄国的结果,再一次刺激了比邻的中国。以日本为师改造中国成为当时舆论场域的中心议题,宪政主义与军国民主义成为主流思潮。黄勋伯符合当时风行之“军国民思想”,经过媒体渲染和戏剧塑造之后,黄勋伯为社会而死的英勇行径,超越普通见义勇为的范畴,一跃成为实践“军国民思想”的烈士。黄勋伯得与当时自杀殉国陈天华、潘宗礼等人并列,成为“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英雄,为世人所共同敬慕。
具体到上海一地,此时华洋关系异常复杂而微妙。庚子年间东南互保之后,清廷官员与上海外侨社团之间关系日益恶化,以至于1905年底发生“大闹会审公廨案”,成为华洋冲突的又一次高峰。上海县令、会审公廨中方谳员、道台,乃至江苏巡抚、两江总督与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以及领事团之间因为1905年“大闹会审公廨案”的后续处理,双方讨价还价接近1年半之久。华洋角力双方皆有和解的意愿,却未达成和解的事实。此时意外发生的黄勋伯擒贼赴难的事件,对于清廷官员而言是个难得的好契机,通过表彰黄勋伯以表达其承认上海外国租界现状,维系上海秩序与和平的态度,故态度颇为积极;对于“大闹会审公廨案”,沪上外侨社团的主流意见在区分清廷官僚与普通国人,而非笼统看待,一致排华。黄勋伯“为公共租界的公众安全,勇敢与歹徒搏斗,不顾惜自己的生命,而死不放手的义勇斗士”,为工部局觅得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借以展示无论种族,上海居民可以抛弃政见不同,戮力同心,向社会罪恶一起战斗!如是,在黄勋伯大出丧上,“东西各报交誉之”,“送丧者,中西士女极多,为从来所未见”就好理解了。
1905年大闹会审公廨案中从南京路上冲出来的人群
沪上商人力量的崛起与合一成为黄勋伯大出丧最直接的推手。开埠初期,上海商帮力量不断壮大,却囿于地缘成势,两次四明公所事件即为证明。20世纪初叶,商人利益突破地域局限,成商会、练商团,影响力陡然上升。“大闹会审公廨案”中,各地商帮已不分你我,通力合作,虞洽卿等年轻一代商业领袖渐露锋芒。黄案处理过程中,广东商帮中出力最多毋庸置疑,然黄之华商体操会会员、万国商团中华队副棚长的身份,才是第一符号。虞洽卿“自闻黄勋伯拒贼而死之信,伤同胞之不幸,感豪杰之云亡,俯仰徘徊,已深悲惋”,以商团公会的名义为黄勋伯丧礼一事多方联络,最终才得以成事。
虞洽卿全身心投入黄案处置亦有隐情。与其后上海华界纷纷成立的各类商团组织不同,华商体操会以维护华商利益、保护租界华人为而宗旨。虞洽卿申请加入万国商团虽然成功,但中华队却受到来自工部局猜疑,加以种种限制。破除此类限制,取得沪上外侨社团之信任;扩大商团公会影响,提高声誉,吸引更多华人致力于加入中华队,扩充其实力,黄案处理得当,传为一时美谈,起到了关键作用。
时论黄案文章很多,《申报》一句“黄君之死而于上海也,使黄君不死于上海而死于内地,有寂寂无闻焉已耳”,可谓一语道破玄机,作为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