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18:15:10来源:法律常识
一次酒驾,两次醉驾,取保候审期间还敢醉驾。10月25日,太原市交警支队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
10月24日晚,太原交警小店二大队民警在长风街开展夜查。一辆小轿车由东向西驶来,在距离检查点尚远处忽然缓慢靠边。民警意识到该车有问题,立即走上前。驾驶人落下车窗,一股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至检查点接受进一步检测。经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人郝某体内血样进行检验鉴定,结果为167.9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后经民警核实,驾驶人郝某已不是第一次酒后开车了,之前存在一起饮酒后驾驶、两起醉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此次为第三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正处于第二次醉驾取保候审阶段,正在等待开庭。不仅如此,郝某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及公文印章罪。随后,民警将郝某移交至刑警队作进一步处理。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