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8:43:0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宁宁
日前,经宜宾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唐克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唐克先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生活腐化;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民爆物品管理、厂社纠纷处置、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克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此前唐克先因严重违纪,经宜宾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正科级重新确定其退休待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公安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克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翠屏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