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9:06:54来源:法律常识
为确保疫情期间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做到防疫和诉讼两不误,2020年3月30日下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网络开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抢劫、故意杀人』上诉一案敲响了西藏自治区高院刑事案件网络庭审第一槌。合议庭、检察员及辩护人在区高院第四法庭参加庭审,被告人在拉萨市看守所法庭参加庭审。
作为西藏自治区高院首起通过网络庭审的刑事案件,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分管院长亲自部署,刑三庭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合议庭先后多次与区检察院、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协调,并在院技术处、法警总队、拉萨市看守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工作。在各方的努力下,整个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期间音视频流畅清晰,庭审规范有序。在庭审的全过程,合议庭严格保障了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该案作为西藏自治区区高院首次通过网络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既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也为下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肩负起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