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0:45: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以申小东、白军军等为首的35人涉黑案件成功告破,日前,检察机关已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7月,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治安大队发现,以申小东为首的团伙,多次滋扰西峰区午阳动漫游戏厅,向该游戏厅收取保护费,据此线索,西峰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面侦查。2018年1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督导此案,庆阳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全力组织案件侦办。
据公安机关侦破,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申小东、白军军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30余名刑满释放及无业人员,形成了以申小东、白军军为组织者,何某、贾某、赵某为骨干,杨某、张某、李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庆阳一些地方大肆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查实,申小东、白军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实施犯罪活动39起,其中寻衅滋事9起,聚众斗殴6起,强迫交易10起,故意伤害2起,非法拘禁2起,赌博3起,敲诈勒索1起,盗窃5起,包庇1起。
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以申小东、白军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流窜于西峰城乡与庆城、环县部分乡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强行为游戏厅、歌厅、酒吧等场所提供非法保护,直接收取或变相索取保护费,借酒滋事,先后持械殴打致伤工作人员及消费者23人,肆意打砸损毁设施价值4.3万余元,干扰场所正常营业秩序,迫使业主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达到其为娱乐场所“看场子”强行收取保护费的目的。
2015年12月24日晚,因该组织成员李某在某酒吧酒后滋事,与保安魏某等人发生冲突,申小东纠集组织成员20余人,随意打砸酒吧设施,持砍刀砍伤保安6名,殴打致轻伤1名,轻微伤2名;2016年11月11日晚,申小东伙同他人在缪斯酒吧滋事,殴打致伤2人,酒吧被迫同意由申小东“看场子”,以免费消费的方式变相向其缴纳保护费近10余万元;2017年12月25日晚,该组织成员杨某、高某等人在“菲比”酒吧持啤酒瓶、烟灰缸殴打致伤6人,并肆意损毁财物价值3.7万元;2017年6月,申小东指使团伙成员借故滋扰午阳游艺动漫厅,强行收取保护费2万元。
申小东、白军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虽无明确的帮规戒律,但申小东、白军军通过发工资、给好处、喝酒娱乐、组团旅游、替团伙成员“摆事”出气等手段笼络组织成员;对办事不力、出现差错的组织成员则辱骂、恐吓;对打算退出的组织成员殴打伤害,以惩戒警示其他成员。
2017年7月,该组织骨干何某得知其团伙成员高某说其坏话,便带领组织成员李某、齐某、刘某,对高某打耳光、用匕首在其腿上刺了一刀,慑于何某淫威,高某既不敢还手也未报警;组织成员王某有了另投靠他人的想法,被告人申小东得知后,将王某叫至宾馆,用打结蘸水的毛巾对其头、颈部抽打;得知组织骨干贾某有了退出的想法,申小东用言语进行威胁蛊惑,为其加油打气。申小东利用上述手段对组织成员严加控制,确保组织成员听命于申小东、白军军,自愿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谋取非法利益。
申小东、白军军通过组织成员阻挡油田井场施工,暴力威胁施工人员和竞争对手,强迫油田井场与其签订供水合同,垄断油田井场供水市场,并利用暴力威胁,处理油田井场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为供水交易的顺利实施提供非法保护,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已查明强迫交易案值达47.2万余元,因阻挡停工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4.85万元,先后殴打伤害群众59人,其中重伤1人、轻伤9人,损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7万元。
2017年4月14日,白军军强迫环县某石油技术服务公司与其签订环县天池乡四合掌村境内某井场的供水协议。供水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被告人白军军纠集20余名组织成员驾车到现场,持砍刀、狼牙棒、洋镐把等工具,威胁恐吓群众。村民王某被持刀威胁、村民郑某被组织成员持械无故殴打致伤。
2017年7月,长庆油田钻井公司与庆城县太白梁乡刘某等人签订了供水合同,申小东指使手下驾车在供水车必经国道阻挡,刘某等人见状弃车逃走,供水车玻璃被组织成员砸毁。因村支书安某在现场参与处置、疏导交通,当晚申小东便到村部对安某进行威胁,7月22日,某钻探公司钻井队在庆城县土桥乡西掌村境内进行钻井作业。白军军在明知该井场钻有水源井,无需外界供水,仍强行要求供水,并指示组织成员驾车进行阻挡,迫使井队停工五日,被迫与其签订供水合同,给该井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8万余元。
申小东、白军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组织实施赌博、替人非法讨债、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快速积累了大量资金。已查明该组织累计获取非法利益176.18万余元,其中:组织赌博非法收入31万余元;替人讨债、“摆事”等非法获利1.53万元;敲诈勒索非法收入2.95万元;“看场子”索取保护费或变相收取保护费11万余元;强行供水非法收入130.7万余元。非法所得除用于向组织成员发工资、吃饭、购置作案工具,替组织成员“摆事”支付民事赔偿款,支撑组织发展等花销外,大部分由申小东、白军军挥霍。
2016年底,申小东、白军军二人预谋垄断庆城县及环县周边部分乡镇的油田井场供水市场,分别由申小东、白军军、赵某、郭某出资购买共四辆供水车,均套挂假号牌,共同组成供水车队。白军军指示组织成员赵某负责调度给油田井场供水,获取的非法经济利益,除维持正常运转外,由申小东、白军军、二人均分。
申小东用非法收益购置三辆车,其中一辆奔驰车供自己使用,另外两辆越野车,专供组织成员使用;白军军自有一辆越野车,供其指挥作案时使用。申小东还出资购买砍刀、木棒等作案工具,供组织成员作案时随时领取使用。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查获扣押该组织作案工具共计18把(件),其中仿真枪1支、砍刀5把、洋镐把7根、长斧3把、短斧1把、钢制棒球棒1根。
犯罪嫌疑人申小东2011年10月因抢劫罪被西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其不思悔改,2012年后与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劣迹的人员结为团伙,并拉拢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较为固定的黑恶势力团伙,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白军军2007年与原“陆海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交往密切,2008年因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判处管制二年;2013年开始通过组织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非法利益;2016年在其老家庆城县蔡口集乡以非法手段为油田井场强行供水,并将赵某、马某、道某吸收为团伙成员。期间,白军军与申小东结识,相互勾结利用,白军军利用申小东的团伙力量,申小东依靠白军军地利人熟、经济实力等“优势”,一同从事大量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坐大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铁拳砸黑恶,利剑斩民害。摧毁申小东、白军军等35人涉黑犯罪集团,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气焰,进一步彰显了我省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必将有力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记者 马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