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3:54:46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拆迁律师解读:外嫁女的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救济?
在征地拆迁领域,慢慢的出现了一批特殊的群体,比如“外嫁女、入赘男”、“失婚妇女”、“外出学子”等,但其中争论最大、涉及面最广的当属外嫁女了。那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救济呢?在这里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给大家分享。
其一,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当“外嫁女”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
其二,请求行政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因此,当外嫁女认为村民会议决定侵犯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还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监督权,有管辖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具有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义务,未履行监督义务,即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史律师提醒
权利是需要争取才能获得的。特别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要理性,通过正当的途径和程序进行。同时因为拆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因而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