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1:33:2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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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篇原创,3700字12分钟
备注:如果喜欢看八卦的就看一二部分;喜欢学习知识了解理赔过程的看三部分;只想了解如何规避现实中发生拒赔,直接看文章最后的四部分
近期,无意中看到热播剧《玫瑰之战》。一段有关保险拒赔案件的剧情,要吐槽一二,借此分享一下真实的理赔纠纷会是怎么样的,如何在现实中规避这样的“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太靠谱!这是管家看到剧情的第一感觉。接下来,先给各位看客老爷捋捋拒赔案件的始末。
安生保险以“刘女士(投保人,为儿子投保)所购买重疾险中6种重疾不包括脑梗”为由拒绝理赔。而刘女士的儿子目前罹患脑梗,躺在ICU。
众所周知,一旦进了ICU,每天上万元的高额费用让一般家庭度日如年,苦不堪然。为了儿子的治疗费用,刘女士已借了很多钱,急需要这笔40万理赔款给儿子提供后续治疗,遭遇拒赔后找到丰盛律师,开始了这场理赔纠纷案件的博弈。
第一.六大重疾真的不包括脑梗吗?
实在有些欠缺。管家作为一名职业保险人,先聊聊剧中提到到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六项高发重疾——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梗、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
单看名字确实没有脑梗,但第三项“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会涉及到,如下重疾条款
如条款所示,脑血管出血、脑血栓、脑梗塞都可造成脑中风后遗症,这个后遗症严重到一定程度,达到图中3条障碍之一就可以按照重疾险中的重疾保险金予以理赔。脑梗塞是造成脑中风后遗症的一种,换句话说只要罹患脑梗塞,严重到一定程度的后遗症就可以理赔。
所以,剧中说脑梗不属于6大重疾拒赔理由欠妥。
如果保险公司抓住“脑梗确认后不足180天,还不足以确认是否有后遗症”为由提出拒赔,还算靠谱。那么,或许有人会问:刘女士儿子躺在ICU急需要救命钱,哪能等到180天,难道就不能提前赔付吗?当然不是, 下文管家再给大家探讨实践中会出现的一种操作。
第二.安生保险发现被保人5年吸烟史就可以不赔?
双方谈判中,安生保险调查发现:刘女士的儿子在投保前已有5年吸烟史,投保人刘女士并不知道,在健康告知部分选择“否”(认为儿子不吸烟)。此时,安生保险以未如实告知为由,再次声明拒赔,占据有利局面。
至此,丰盛作为原告刘女士的代理律师,处于十分被动局面,很可能拿不到理赔款。
被保人吸烟就与罹患脑梗有必然关系吗?保险公司因此就会拒赔?这个情节的处理与实践情况也有较大偏大。
到此,两个主要槽点已经罗列完毕。先提示各位,电视剧大多娱乐属性为主,与现实相比相差甚远,还有其它不少槽点就不一一列出,但这不并是重点。我们需要关心,是实际情况中理赔纠纷怎么操作的?
接下来,结合多年理赔经历,就《玫瑰之战》中理赔案件做一些预演性分享。实操中的步骤大致如下——
1.提出申请:刘女士儿子罹患脑梗,治疗后进入ICU,急需要后续费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款;
2.安生保险首次拒赔。接到报案,安生保险因“保单中6种重疾不含脑梗”拒赔(这种概率极低,有些侮辱保险公司智商与强大的法务团队的嫌疑),随后刘女士先,最好与保险公司协商:以“脑梗已造成严重昏迷、有后遗症,属于脑中风后遗症的重疾病种条款”等原因为由再次申请。本着尽快拿到全部或部分钱的原则,要维持儿子躺在ICU的后续费用。
3.再次申请尝试。然后,安生保险如仍坚持“6种重疾不含脑梗”的说法,或者非常坚定地拒赔,到此,才会走到请律师、或向媒体求助的地步。
如安生保险以“后遗症不足180天”暂不理赔(这种理由稍微有点靠谱),刘女士仍然可以再次协商。例如:”根据医生评估,儿子仍未脱离生命危险,目前脑梗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请贵司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大致如此意思吧,遵循一个摆事实、态度真诚的原则。
别忘了,作为一个母亲,第一原则是尽快申请到理赔款,至于什么所谓高尚、尊贵、对错、合不合理都是C蛋。实操中,基本都是以尽快申请到理赔款为第一原则,特别是刘女士这种情况。如果不同意这一点,尊重您的选择。
实操中,一般2-3次以上申请交涉,保险公司会犹豫,考虑先行部分理赔,或以别的名义给一部分,缓和刘女士对躺在ICU中儿子的担忧。
多次协商,努力争取,是理赔纠纷中的对于投保人(或者申请人)最快捷的方式。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专职法务团队和公关部门,会评估事件的综合影响,以公司利益为主,不会纠结于一个具体的个案理赔。万一刘女士儿子因为无力支付费用被迫离开ICU,随后S亡或造成严重的后遗症(此时以后遗症的名义也是要理赔的),经过舆论渲染、发酵,不管安生保险是否真的问心无愧地按照条款执行,那个时候受到的影响远超过一个40万的理赔个案。
无论如何,对于有争议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都希望在协商阶段解决,都不希望走到诉讼打官司的地步。走到多次协商这一步,一般都会有一定结果。
4.协商、庭外和解。刘女士不幸,安生保险仍然拒赔。
此时,可以考虑找律师,但提示各位看客老爷,别以为一找律师就是要打官司,那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之一。
这一点电视剧中的情节还算靠谱。在第18集开始,法官首先问双方律师:是否愿意庭外和解,皆同意。之后便是一番舌唇之战,据理力争,寻求有利于己方的局面。合议庭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最后作出判断。
《玫瑰之约》中的理赔纠纷案件就是在这个环节结束的。
虽然,在庭外和解阶段,局面对刘女士和丰盛一度十分不利,很可能拿不到理赔款。最后,丰盛不得已放下自尊,请求师兄宋嘉成,通过与安生保险高层领导的私人关系,帮刘女士获取了理赔款。
剧情有些狗血,现实中有多少“刘女士”能遇到正义感爆棚的律师?还是一个在不利局面时,握有一份可以兜底的私人关系?并且还愿意为了刘女士动用这样的私人关系?更狗血的是所求之人还是情敌……
5.打官司。这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之一,国情特殊,最后结果多是赔付。
除非,保险公司掌握了非常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投被保人隐瞒重大的足以影响罹患疾病发生的事项。例如,投保前就有某些疾病或容易引发某些重疾的慢性病,存在某先天性疾病或缺陷,从事某些非法活动或高危职业,或参与除外责任中的登山、跳伞等高危运动。
实操中,很少有理赔案件会走到打官司这一步。
一方面打官司的成本不低,没有多少正义感爆棚的律师可以让你遇到;一方面,保险公司有着强大的法务团队与公关团队,事前要尽量规避法务风险,事后或对于突发事件也会努力避免不良影响,大多希望在“协商”或“庭外和解”阶段解决。
毕竟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诉数量,保险法30天必须理赔规定,诉讼官司案件数量等指标都是需要定期公布或受到监管的。现代媒体这么发达,要是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客户,找媒体闹一闹都是麻烦。
如果各位看客老爷还不相信,那就用数据说话吧。
2020年,全国89家人身保险公司有超过数十万份投诉,涉及理赔纠纷投诉只有2387件。请注意,这只是投诉,其中最后真正走到打官司地步的很少很少……
实践中,管家协助客户完成的众多理赔中,也只遇到过一起真正拒赔的。是一个400多元门诊治疗,因为病历上明确写明了病症在保单生效前就已存在,因此拒赔。
实操中,理赔操作,重疾险是最简单的。因为:重疾险就是达到理赔条款了,按照保额直接给钱。没有达到理赔条款,但确实罹患较重的病症,那多多少少会有对应的中症、轻症,可按照20-60%基础保额理予以赔款,同时豁免剩余保费。再轻的症状,重疾险就涉及不到了……
所以,管家再次强调,现实与电视剧情相比,完全两码事。即便涉及到剧中类似刘女士纠纷案件,在现实中还可能涉及到轻症理赔,及豁免。再例如,涉及到昏迷48-96小时的轻症,即便重疾险用不上,稍微靠谱的理财师都会配置一个百万医疗,启用垫付功能,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可以持续垫付400-500万,直到治疗结束,还有其它可能涉及到的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剧中刘女士母子两人本来就不太富裕,因为儿子罹患脑梗,家庭经济状况拮据,其遭遇确实值得同情,现实中的我们如何规避这样的遭遇?
结合实际操作经验,如下两点建议 ——
1.配置保险时,保障内容要全面。
最基础的方案“重疾+意外+百万医疗”。一般出险时,是达不到重疾理赔条件,但多数会涉及住院治疗、或意外门诊。若不幸特别严重的病情或意外伤残,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治疗费时,通过百万医疗险的“垫付医疗费”的增值服务可以解决,3-5百万内的治疗费用足矣。直到结束我们治疗,届时再申请理赔结算。有重疾险的,在治疗期间可以先申请理赔。
2.合理预算,保额尽量充分。
重疾险保额3-5倍年入,意外险保额5-10倍年收入,百万医疗一份就够。整体预算在10-20%收入比较合理。重疾险的费用占比最高,尽量保额高一些,一旦遭遇,3-5年内收入损失,各种康复,家庭开支都需要重疾理赔款来担负的。
最后,总算啰嗦完了。能看到这里的,绝对是有缘人,不点赞、收藏说不过去吧。这辈子,管家就做这一件事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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