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6:30:5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王彦彬、王泽源、方旭三位律师收到当事人刘某送来的一封感谢信。
在一桩公租房纠纷中,三位律师面对刘某兄嫂的混淆是非、蛮横无理,沉着应对,精准反制,为刘某讨回了公道,维护了公平正义,打击了忘恩负义者的嚣张气焰,可谓是大快人心!
一,鸠占鹊巢:兄嫂借房,有借无还
刘某(女)与梁某(男)系兄妹关系。1997年,刘某与梁某的母亲白某将其名下的公租房变更承租人为刘某,刘某与原产权单位签署了公房承租合同,办理了房本。变更后该房屋的租金及日常维护费用均由刘某一人承担。鉴于刘某多年来对自己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白某生前曾留下三封亲笔书信,向原工作单位反复说明其将房屋给刘某承租的原因,以及刘某如何照顾自己的事实。
2008年,梁某的儿子即将结婚,为了解决儿子的婚房问题,梁某与其妻朱某打起了刘某的公租房的主意。二人将名下房屋让给儿子居住,并向刘某提出借用其承租的房屋,借期3年。刘某念及兄妹亲情,同意将房屋借给兄嫂居住,且未收取租金。签署借条之时,母亲白某在世,邻居徐某在场,二人均作为证明人在借条上签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3年期满。刘某提出兄嫂已有丰厚的退休金,应该搬离房屋,但兄嫂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考虑到此时母亲已经过世,兄妹亲情尤为可贵,刘某答应将房屋免费借给兄嫂续住,口头约定3年租期。
然而,一味的忍让助长了梁氏夫妇的邪念。时间来到2021年,梁氏夫妇在刘某的公租房中已经免费居住13年之久。刘某每次要房,兄嫂都会各种卖惨,拒不搬出,企图将房屋长久侵占。多次沟通无果,忍无可忍的刘某最终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托家理律师起诉兄嫂,要求对方排除妨害,限期搬离房屋。
二,指鹿为马:唯利是图,不顾廉耻
《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再次上演。
一审期间,梁氏夫妇不仅不知悔改,反而辩称刘某的户口不在涉案公房之上,且其提供的公房承租合同已到期没有续签,租赁年份存在涂改,又以该房屋变更承租人自己完全不知情为由,不承认刘某的合法承租人身份,甚至恬不知耻地说公房不得转租,刘某的承租权应当被剥夺,其颠倒是非、恩将仇报的行径让人发指。
面对梁氏夫妇的信口雌黄、胡搅蛮缠,家理律师凭借充足的证据、坚定的立场和一身的正气,在庭上有理有据、不卑不亢、从容不迫地加以应对,为刘某赢得了胜诉的判决。法院最终判决梁氏夫妇限期当月搬离刘某房屋。
三,羊很狼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梁氏夫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梁氏夫妇再次暴露出白眼狼、中山狼的本性,继续卖惨哭穷,进行道德绑架,企图混淆视听,种种拙劣表现不可理喻,不堪入目。
第一,二人坚决否认自己的借住行为,即使我方出具了借条原件,依然罔顾事实拒不承认。
第二,二人虚构事实,面对借条原件、母亲的亲笔信件及公房承租合同等确凿的证据,不仅拒不承认母亲白某已经于1997年将房屋承租人变更为刘某的事实,反而自称二人自1978年结婚后就一直在案涉房屋内居住至今,与其之前庭审中的描述前后矛盾重重。
第三,二人罔顾刘某将房屋借其居住的好意,不仅倒打一耙,以借房为由要求剥夺刘某的承租人身份,还将自身名下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构成二人名下无房的状态,企图欺骗法官,进行道德绑架,以博取法官同情,影响案件裁判结果。
第四,在两次庭审进行过程中,二人多次前往住房管理单位闹事,给刘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公理自在人心,公房管理负责人为我方出具手写材料,证明租赁到期后未续签及没有新房本的原因,并向法院如实回复变更承租人的经过。
第五,二人在庭审中撒泼耍赖,竟然厚颜无耻地说出“无论法院如何判决,都绝不会搬出”之类的话语,种种恶劣行径简直人神共愤!
四,伏虎擒狼:沉着应对,精准反制
面对梁氏夫妇颠倒黑白、蛮横无理的表现,家理律师沉着应对,开庭前多次与刘某进行沟通,商讨诉讼思路;积极准备各项证据,反复推敲证据逻辑;起草代理意见和答辩意见,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甚至走访原产权单位公房租赁的负责人,补充完善案件关键证据,尽善尽美地做好开庭准备。
开庭时,家理律师巧用逻辑推理,以犀利的言语直击对方的要害,多次指出对方言语前后矛盾冲突之处,几次驳得对方律师哑口无言,为刘某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两位被告的全部上诉请求。
五,扬眉吐气:天道昭彰,善恶有报
善恶到头终有报,功夫不负有心人。
家理律师在两次庭审中,将案件代理工作做到了极致,为委托人刘某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收到二审判决后,刘某亲自来到家理律所,对代理一审、二审的王彦彬律师、王泽源律师、方旭辅庭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并特意送来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对家理律师专业、优质、贴心的法律服务表达由衷的赞美。在此,家理也感谢刘某的信任和认可,祝愿刘某在未来的生活中万事顺遂,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