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7:29:49来源:法律常识
6月26日,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向记者反映了一件困扰他许久的事:前些年,他一时冲动为朋友做了担保人,没想到这一担保,他就得先替朋友偿还13万元的欠款,时至今日,他的这些钱也没要回来,想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大家提个醒。
据王先生讲述,他是磁县磁州镇人,2017年4月,因为朋友想开家具店要从银行贷款,在和银行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时,需要有人做担保人。身为公职人员的他,没多想就替朋友做了担保人,并和银行签订了小额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为朋友提供连带保证。2019年3月,朋友的借款合同到期,由于没有如期还钱,被银行起诉至磁县人民法院。担保人王先生被列为共同被告,同时王先生的账户也被冻结。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年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很快就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他按照调解书中的要求,通过借钱替朋友先还清了欠银行的13万元。
王先生说,因为调解书中还明确规定,他的朋友应自2019年8月起,每月月底还其1万元,直到偿还完毕。所以,他在帮朋友还清银行欠款后,开始每月月底向朋友追偿,可是,他的朋友要么说没钱,要么打不通电话,还曾经一度失联过。直到2022年春节,朋友和他重新约定,每个月还1000元,可是没还几个月,其朋友又说没钱了。直到今日,他的朋友还欠12万元左右没还他。对此,王先生感到非常无奈。
根据王先生的讲述,记者咨询了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王衍真律师,王律师说,担保在银行贷款或民间借贷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作为担保人,为他人提供担保与将自己的钱借给他人从风险上考虑没什么本质差别,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人就立即转变成为了债务人,清偿债权人之后又立即转变成为了债权人而向债务人追索债务。所以,给别人做担保人时,一定要头脑清醒,要意识到给别人提供担保其实就是在借钱给别人,认真考虑好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量不要让自己遭受损失受到影响。
邯报融媒体记者周聪实习生杜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