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1:54:39来源:法律常识
印象·大白鲨
许多人对大白鲨的了解
来自于斯皮尔伯格的电影
对大白鲨的精明和凶残记忆深刻
但一般人所不知的是
由于海洋生态的破坏
全球目前仅存3000多条大白鲨
这使得它比野生老虎还稀有
海洋生物学家呼吁
禁止一切人类的捕鲨活动
急切要求保护大白鲨
避免该物种的灭绝
近日,网红博主“提子”拍摄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关注。经相关方面鉴定,视频中的鲨鱼为噬人鲨(大白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月1日,记者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网红“提子”从某电商平台上购买“大白鲨”,来源为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事件脉络
●煮烤鲨鱼引围观
7月14日,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火爆网络。网传视频显示,该美食博主在一店铺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之后该博主和其他人将这条鲨鱼运到乡下,对鲨鱼进行了分割、水煮和烧烤。
●主播曾称为“人工养殖鲨”
对于这条鲨鱼的来源,当事网红博主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否认是噬人鲨,称是尖齿鲨,并标明“通过正规渠道的……”在其视频画面中,左上角也主动标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
●“养殖鲨”属子虚乌有
随后有科普博主发声反驳当事博主相关说辞。据红星新闻报道,网友“黑鳞鸡冠蛇”是一名拥有231万粉丝的知名科学科普博主,同时是一名研学导师及自然科普撰稿人。他表示,大白鲨是世界性分布的,我国黄海、东海、渤海都有记录,但包括大白鲨在内的大型鲨鱼,目前是没有人工繁殖种群,无法人工养殖。“那个主播所谓这个是‘养殖大鲨鱼’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应为非法贩运至四川
据其介绍,视频中的鲨鱼如果是大白鲨,应该是从沿海非法贩运到四川的,“按照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捕获大白鲨这样的国家一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是不允许私自售卖的,即使它已经死亡,也不允许上岸售卖。能售卖的国家一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只能是在名录上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并且相关证件齐全可以证明是来自于人工繁殖的个体。”
●来源查清,相关人员被控制
8月1日,据封面新闻报道,网红“提子”购买的“大白鲨”,来源为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我们正在联系相关司法检测部门,检测大白鲨到底是幼体还是成体,评定其价值,这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警方表示,根据农业农村部令〔2019〕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噬人鲨基准价值为20000元,“鲨鱼的大小等因素,都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
●警方在博主家搜出鲨鱼肉
8月1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后,警方去她家搜出了一些鲨鱼肉和骨头,我们联系了南海水产研究所。”7月18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南充警方一同把鲨鱼组织带到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7月22日,检测结果出来是噬人鲨。”
●该网红还曾吃播油炸娃娃鱼
据媒体报道,就在7月14日,该网红“提子”曾直播吃娃娃鱼,自称油炸吃掉30斤金色娃娃鱼,全国仅几只。据九派新闻报道,中国渔业协会的工作人员称,野生娃娃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只有人工养殖的娃娃鱼才允许食用,视频中是否为野生娃娃鱼目前无法鉴定。
●涉事网红视频账号已被封禁
8月1日,经搜索发现,网红博主“提子”短视频账号的内容均已清空。截至目前,“提子”的一个短视频账号显示因“不符合社区自律公约相关规定”已被封禁,该账号拥有114.7万粉丝。
●京东辟谣:大白鲨为其他平台售卖
京东回应:经反复筛查核实,网红“提子”购买的“大白鲨”在京东没有销售。经与多个相关执法部门查询,该“大白鲨”为其他网购平台售卖。
>>律师说法
吃播大白鲨
她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陈雷律师表示,涉事主播的购买行为很可能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出售与购买行为均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目前只能说购买和出售行为涉嫌犯罪,如果提子不知道这是噬人鲨,卖家谎称是尖齿鲨,提子是否涉嫌犯罪是存疑的。”陈雷律师称。
记者检索发现,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在2019年曾审理过一起买卖大白鲨牙的案件。2012年9月,被告人张某将3颗大白鲨(又名噬人鲨)牙,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顾某。经鉴定,这3颗鲨鱼牙中有2颗为噬人鲨所有,噬人鲨系《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所列的保护动物。最终,顾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追问:
此事背后是否有黑色产业链?
从质疑到澄清再到反转,这起网红吃鲨鱼事件,真可谓一波三折,濒危的大白鲨居然成为烧烤食材,无疑是个具有荒诞色彩的悲剧。
如此稀有的大白鲨,网红主播是如何获得的?显然还是一个谜。“提子”拍摄视频的地点在南充,当地一海鲜市场管理人员表示,该博主曾到市场买过海鲜,而他们市场并没有鲨鱼售卖。一些有心的网友则发现,一沿海渔港的场景,曾在“提子”之前的视频中多次出现,渔港疑似在浙江。这或许就是一条顺藤摸瓜的线索。
“提子”在视频中声称的“人工养殖”,属于不折不扣的谎言。所以即便不是主动购买濒危野生动物,至少也对此采取了疏忽和放纵的态度。对于该网红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需要在警方调查清楚来龙去脉后严肃追究。
另外,从一些科普博主的调查和分析看,这背后甚至不排除存在一条黑色产业链。毕竟,1.7米长的大鲨鱼,千里迢迢从沿海运到南充,没有各个环节密切的配合,是不可能做到的。对于背后隐藏的非法捕猎和销售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理当严厉打击,揪出幕后黑手,拔除犯罪链条。
此前已经爆出过多起吃播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新闻,如有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锤头鲨也曾成为“吃播”食材等等。这些频频发生的“祸从口入”事件,对于吃播博主们是一种警醒,同时也暴露出相关平台在内容审核上的漏洞。
因此,进一步完善吃播管理规则,向无底线的操作说不,也已势在必行。 本版稿件综合澎湃、封面、上观新闻等
>>新闻观察
美食博主为博流量有多卷?
2米长的大鲨鱼、30斤的金色变异娃娃鱼、50斤的大鳄龟,美食博主“提子”走的是“猎奇”路线,吃的都是不常见的动物。这次食用的鲨鱼也是一如既往符合其视频风格,只不过这些食用的大白鲨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已踩到了本不该触犯的法律红线。
不管这只大白鲨是其团队购买还是网红本人购买,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吃大白鲨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共视野”这事件本身就涉嫌违法。值得注意的是,“提子”作为美食博主,专吃不常见的动物,刻意展现猎奇场面的行为,本身就值得严肃审视。众所周知,美食博主这个赛道如今的确很“卷”。在吃寻常食物已不能引起观众兴趣的情况下,于是就诞生了各式各样风格的博主。
展现食物美的画面、拍摄美食教程、做探店……美食网红们使出了浑身解数吸引粉丝。但无论风格如何变化,多多少少都能让观众感受到食物本身的魅力。这其中,猎奇美食博主便成了“泥石流”一般的存在。
猎奇美食博主纯粹就是博眼球。不常见的动物本身就带有猎奇性质,再加之博主刻意展现的“野兽”吃法,更把“猎奇”元素拉满。网友们看的已经不是美食,看的就是“不寻常”,凑的就是“热闹”。而这些绞尽脑汁展现出来的非常规的东西,都是“美食博主”博流量的手段。
>>媒体评论
病态吃播文化当休矣
此前有报道称,某吃播博主邹某壮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发布到各网络社交平台,引发轩然大波。其后,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邹某壮等三人依法刑事拘留。殷鉴不远,为何仍有人效尤?只能一个解释,在畸形利益驱动下,心存侥幸,以更好地变现。病态的吃播文化背后,是扭曲的价值取向。难道非得出奇、求怪,走歪路才能有人气?更需追问,难道在流量至上的思维支配下,为了追求高人气就可以抛弃道德乃至法律敬畏,就可以拍卖自己的人格尊严,就可以自我作践?审视这起“吃祸”,不能不追问吃播圈的病态文化。当网红,搞直播,只要不踩线,不越界,不冲撞道德底线,不打法律擦边球,就无可厚非。求名求利,本无错,但为了出名不惜出格,非要挑战法律红线,就必然出事。
这件事情也同时暴露出相关平台在内容审核上的漏洞。正如北京日报评论所言,类似的一个个“角儿”总是层出不穷,说到底还是平台清理的决心和力度不够。恶臭“吃播”必须叫停,无底线猎奇、炒丑、审丑亦是病态。对网络平台上“啥都敢吃”的现象,恐怕有必要来一次专项行动,该禁的禁,该罚的罚,让各类主播不敢随意“下口”。这一事件,对广大网友、网络平台也是一记警钟:是时候对各种炫丑的吃播们彻底说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