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5:42:17来源:法律常识
包藏私欲 上演“变脸”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扎西江措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扎西江措,男,藏族,1966年6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天路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交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交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20年5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扎西江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9月,经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扎西江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0年11月30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以扎西江措犯受贿罪向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接受组织审查调查过程中,扎西江措不断反思。他忏悔道:“我每天就像变脸一样,在工作、生活、家庭中始终戴着正直面具,人前人后冠冕堂皇。但在利益面前,瞬间切换一副贪婪的面具,完全忘记了党纪国法,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数额之巨让自己都触目惊心。”
妄自尊大,工作后没有认真学习过党的理论与纪法规定
听不进不同的意见,认为自己业务能力强,也无需学习和自我检视
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久不滋养就会干涸枯萎。扎西江措自恃业务精通、妄自尊大,长期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怠于修身,致使初心渐失、步入歧途。
出生在养护道班上、成长在川藏公路边的扎西江措,自小就与交通结下了不解之缘。他的父亲是汉族,母亲是藏族,且父母都是公路养护工人,这让扎西江措倍感自豪,自诩是“团结族”“藏二代”,是标准的“交通二代”。他念书在交通学校,工作在交通系统,后一步步成长为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说起扎西江措,以前天路公司的同事都对他曾长期驻扎在青藏公路、川藏公路、中尼公路等国道和区内主干线公路施工一线,连续几个月穿行于钢筋水泥的丛林中记忆深刻。那时的扎西江措怀着满腔热血,苦干肯干,很快便取得不俗的业绩,得到了组织的信任、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1999年2月,年仅32岁的扎西江措被提拔为天路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自此有了施展抱负的广阔平台。
然而,随着职务的晋升,扎西江措开始在洋洋自得和声声恭维中,把公司创造的辉煌成绩,都归结于个人“领导有方”。思想上起了变化后,扎西江措逐渐听不进不同的意见,认为自己业务能力强,也无需学习和自我检视。他坦言,“工作后我基本没有认真学习过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参加的各类主题教育也是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直到被留置后,他才猛然惊醒,“‘初心’这个词,是我以前在台上经常讲的、很熟悉,但实际上我根本就不知道它的意思!”
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需把增强党性修养作为终生课题。扎西江措放松学习,对自己思想的跑冒滴漏和松动滑坡,没有及时检修,导致思想跑偏。他人前冠冕堂皇,戴着好领导、好干部、好同志的面具,人后驾驶着私欲蒙心、破纪乱法的“疯狂赛车”,一路闯“红灯”、破底线,终致“车毁人亡”。
心生邪念,彻底开启“潘多拉魔盒”,敛财过亿
第一次收了50万之后,“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的邪念在扎西江措的心中扎下了根
和很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一样,扎西江措在其忏悔书中也着重提到了其第一次收钱时的心理:忐忑不安,在收与不收间摇摆不定,但因心存侥幸,便自我安慰,收点拿点也没什么。从恶如崩,正是因为他迈错了第一步,突破了纪法防线,在贪欲面前未能悬崖勒马,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
2002年3月,扎西江措被提拔为天路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这让扎西江措在公司的话语权更大。
新官上任三把火。在当上天路公司老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宁当恶人、不当罪人”一直是扎西江措的口头禅。他经常要求下属,既要对质量问题敢于说“不”,更要对腐败问题敢于说“不”。
然而,未能修身自省的扎西江措却没能像他自己要求的那样,底线失守。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商人、老板不约而同地围了上来,其中,四川某集团公司老板王某某第一个登门拜访,给扎西江措送了50万元人民币和一些美元。
“按当时的物价,这笔钱对很多人来说,算得上一笔‘巨款’。”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扎西江措少年得志,从天而降的馅饼立马把他砸得晕晕乎乎。其实,早在两年前,王某某就盯上了扎西江措这个“猎物”,并着手布局对其“围猎”。
刚开始,王某某担心和扎西江措不熟,贸然上门送钱不被接受,遂利用业务往来的机会,隔三差五约扎西江措吃喝。扎西江措原本“宁当恶人、不当罪人”的坚守,很快就被王某某的“热情”和“真诚”动摇了,“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的邪念在扎西江措的心中扎下了根。
收下王某某的“心意”后,扎西江措忐忑不安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一度想把钱退还给王某某。“我那时转念一想,我已和王某某很熟了,他这么讲义气,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而且我又多次给予他帮助,他送的与他挣的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就这样,在自我安慰下,扎西江措收下了这笔钱。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过了一段时间,扎西江措察觉此事根本无人过问,胆子渐渐变大,手越伸越长。
“贪欲就像恶魔一样,一点点侵蚀我的思想、大脑。”据扎西江措回忆,慢慢地,他收受的数额一次比一次大。从单笔受贿几十万到几百万再到几千万,从收受人民币、美金,再到公司干股,扎西江措彻底沦为贪欲的俘虏,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
据查,2001年至2020年,扎西江措利用职务便利,为西藏某环境恢复有限公司法人赵某某、西藏某工贸有限公司法人段某某等7人在承揽工程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现金人民币8832万余元,及价值1404万余元的公司干股、金砖、美元等财物,共计10236万余元。
君子慎始而无后忧。事实证明,有了第一次受贿,就必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党员干部要时刻自警自省自律,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越雷池,方能行稳致远。
操持雅好,处心积虑让老板送得“委婉”一点
既贪婪无度,又附庸风雅,谁送东西不一定记得,但谁没送一定记得
“雅好”的背后,往往是一条贪贿轨迹。扎西江措知悉“雅贿”具有较强隐蔽性,遂把个人爱好当作权力寻租的“遮羞布”,肆意妄为、贪婪无度,终食恶果。
2015年6月,扎西江措卸任自治区交通厅厅长,担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此后,老板们虽然还是像以前一样给他送钱送礼,但无论金额、次数都在逐年减少。
“过去老板们所求所托,我自己就能说了算,现在只能靠以前的关系,得转好几个弯。”扎西江措觉得,虽然看起来自己的职务晋升了,但论实权,却比以前小多了,遂声称收钱太俗,应多“修身养性”。其“爱好”也越来越广泛,字画、摄影、股票,他都有所涉猎,以至于一些老板私下给他贴上了“既贪婪无度,又附庸风雅”的标签。
为充分压榨扎西江措的“剩余价值”,老板们想破脑袋投其所好。扎西江措一边感叹仕途“日薄西山”,一边自得还能“发挥余热”,始终秉持“谁送东西不一定记得,但谁没送一定记得”的原则,把老板们送的小玩意视为灰色收入、隐性福利,最大限度满足个人贪欲。
扎西江措喜欢摄影,海南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某便向扎西江措赠送20.6万元品牌相机一部。扎西江措告诉办案人员:“我向他们保证,既然他们花了心思、下了本钱,转再多的弯,我也不会让他们吃亏。”
收的钱越多,扎西江措就越提示老板们送得“委婉”一点。其实,从听闻自己将提任交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开始,扎西江措就处心积虑试图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失意时不忘找出路,得意时不忘留退路,是扎西江措的一贯做法。“投资也好、买房也罢,扎西江措都尽量让自己少‘抛头露面’,生怕一露馅,就会失去当时所拥有的一切。”审查调查人员介绍,扎西江措不仅以女儿名义投资300万元购买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配偶、儿子名义购买1套别墅,还以保姆名义购买2处房产。扎西江措多次隐瞒不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直到2020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就群众反映其收受他人钱财、以他人名义持有房产等问题进行函询时,他依然隐瞒真实情况,未如实说明。
在大量证据事实和审查调查人员的教育引导下,扎西江措最终选择打开心结,如实交代。“我心头压了很久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我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在忏悔书的最后,扎西江措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尽快“摒弃旧我、重塑新我”。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扎西江措忏悔录(节选)
我今天拥有的一切都是组织给予的,对此我内心充满了感恩。但我走上领导岗位之后,由于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发生了蜕变,最终栽了跟头,毁了自己。
在接受组织留置调查的这段时间,我也一直不断反省自己,反思自己的错误,检视自己的人生。每一天的反思都痛苦煎熬、每一次的检视都沉痛自责。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可怜、可悲、可恶、可耻之人。
可怜之处是自己没有纪法意识,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有了问题不敢找组织汇报,不敢和领导汇报,也没有人能够谈心交心;可悲之处是我作为一个厅级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不敢堂堂正正地面对一切,反而做了见不到阳光、见不得人的事情,生怕暴露、露馅,生怕失去当时所拥有的一切,一直都戴着面具生活,戴着面具工作;可恶之处是我过去经常讲“宁当恶人、不当罪人”,总是要求下属对质量、腐败等问题要敢于斗争、敢于说“不”,但我自己却对腐败问题从来不敢说“不”,不敢直面、不敢斗争,最后自己既当了恶人,又做了罪人;可耻之处是我辜负了党和组织对我多年的悉心培养,辜负了领导和同事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更是严重地伤害了我的家庭和亲人,最终成了历史的罪人、人民的罪人、西藏的罪人。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所做的这些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现在我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更加痛恨自己没有正确地对待和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反而是滥用手中的权力谋取非法之财,使自己的贪欲之心膨胀。我本应严格履职尽责,为党为人民谋利,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干着与党的宗旨、人民利益背道而驰的事,大搞权钱交易,谋取不义之财,逐渐形成了贪得无厌的恶习,完全被贪婪迷失了理想信念,丧失了党性要求。贪欲就像恶魔一样一点点侵蚀我的思想、大脑,在一次次受贿中,我收受的数额也一次比一次大,2001年至2020年,我利用担任天路公司领导、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过亿,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坏,不仅给党和组织抹了黑,也成了自治区内典型的利用职务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我深深自责,追悔莫及,回想这些,我心如刀绞,痛不欲生。我愿用我以后的人生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本报记者 郑勇 邓青 通讯员 索朗次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