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7:07:23来源:法律常识
遇到了法律问题,很多人其实都有咨询律师的经历。
今天,本律师给大家讲讲律师对当事人的套路。便于大家读懂套路,享受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套路一:电话咨询时点到为止,以促成面谈。
只有当面谈,才能签合同、收费,实现收益,大部分律师都不在意所谓咨询费,收取的咨询费,大部分目的也是为了绑定客户,不过也是最低限度保障律师劳动成果。
这个套路,是为了保障律师本身的智力成果,并无不妥。新律师还可以学习、借鉴。
套路二:接受委托前,少说话,显得聪明。
聪明绝顶,是大部分人对于律师的固有印象。所以,律师向来只能套路别人,不能被别人套路。若是被当事人套路了的律师,也不会被当事人选择。当事人来求助,自然是想找个比自己聪明、优秀的。
怎么尽量显得自己比较聪明?多听,少说!
在接受委托前,说的话不能超过自己所知道的,正常比例一般是:知道9分,只说3分。
套路三:保留部分实话,只说该说的。
什么是该说的?能挣钱的,能多挣钱的,能减少工作量的。
医生常说:你这个疾病很严重,如果不及时治疗以后会如何如何。
律师常说:你这个案子很严重,如果不及时处理然后会如何如何。
他们说的不一定全是真的。不真诚,不诚信?不,不全是,那危险后果出现的可能即便只有百分之一,这个责任,他也是不想担的,更是不会担的。说的严重,在结果上看,对你,对他,都不是坏事。但是在过程中,你可能付出更多成本,他可能获得更多收益。
套路四:律师不会承认错误,出现不利结果时,总会归责于法院、当事人等。
为了创收,承接案件,很多律师在套路三中隐藏的真话部分,还会隐藏案件可诉性分析、多元纠纷处理方式的最优选项、案件可能结果等,因此,在遭遇案件滑铁卢式失败时,他总会归责于除他个人之外的任何方。
承认错误就意味着律师违约,当事人据此依照合同追究律师责任也是可以的,若是如此,对律师而言,损伤的可不只是钱和面子了。
套路五:律师的话中有话。
前文所述,律师会可以保留部分实话。但是还有一部分,是律师不能说的话,不符合行业规则、职业规范、法律法规、不和身份的话,律师若是确实想跟你传达,也不会是明面上的。
律师,是懂法的,懂规则的,他非常清楚在规则、规矩、规范中自己应当接受的约束,因此他有意要跳出约束帮助你,方式也一定是最有利于保护自己的。他给你传达的那部分内容,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听懂,会不会相信,那便都是当事人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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