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3:25: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熊孩子高空抛物
被假扮伤者吓哭”
冲上了微博热搜
福建宁德
一名男孩不听劝阻高空抛物
妈妈无奈
请人扮演伤者上门……
视频中,男子头裹“纱布”
进门就问“是谁扔的玩具?”
家长立马“供出”孩子
男孩得知“伤者”要带自己去警察局
吓得当场腿软,哭着说道
“我不要去警察局!以后不敢扔了!”
还向“伤者”道了歉
这位妈妈的教育方式
赢得了网友们的称赞:
很有冲击力,效果很明显!
微普法
刑法中有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
如同悬在城市上空的“刀剑”
十分危险
看似不起眼的一瓶水、一串钥匙
甚至一个鸡蛋
从高空坠下
产生的冲击力与破坏力
都是巨大的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自身做起
坚决拒绝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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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没砸中也要负责吗?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