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3:37:0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7月2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22日,在开发区金沙江路某汽车维修店,看着已经修缮一新却又不能开走的自己的车,邓斌满是无奈。之前,他将车停在停车场,被一辆“联动”共享车撞烂多处车身后,这辆肇事的共享车连人带车逃逸,邓斌面临难以维权的麻烦。
车在停车场内被撞毁容
6月23日,邓斌和家人一道驾车前往开发区金沙滩海边玩耍,他们将车停放在昆仑山路和海滨路交汇处附近的停车场内。大约两个小时后,邓斌和家人回到停车场时,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轿车保险杠脱落、车身多处刮擦凹陷,地面上还有多处散落的车窗玻璃碎片。
邓斌前往停车管理处调取监控,看到是一辆外地牌照的“联动”共享车在停车场内行驶时,撞了邓斌的车以及另一辆车。共享车司机没有停下来等候车主协商处理,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
警方认定共享车全责
接到报警后,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随后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取证后,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单方责任事故。在开发区交警大队出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警方描述了事故发生时的状况,即“联动共享车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其前部将停放在停车场内的邓斌的轿车前部撞毁,再与另一辆车侧面相撞。联动共享车驾驶人随后驾车逃离现场。责任认定:共享车全责,另外两车无责。”邓斌随后联系保险公司,将车送往指定维修点修复。
找不到肇事者,维权遇尴尬
邓斌的轿车毁损程度较为严重,经保险公司定损维修费用在1万元左右。由于对方是全责,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该车维修费用,让邓斌联系肇事者。
邓斌随后来到开发区交警大队询问,能否由警方联系联动共享车方面,及时支付自己的轿车维修费,因为不给维修费,维修店不会让邓斌将车开走。
警方告诉邓斌,这辆联动共享车属于用身份证可以租车的这种形式,他们查询到租车人为刘某。刘某却称,车不是他开的。警方目前还在查找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同时,建议邓斌与保险公司协商“代位求偿”,让保险公司先替他将维修费垫付,然后由保险公司对联动共享车和肇事者进行追偿。
联动共享车:自己也是受害人
然而,保险公司认为,基于目前尚未确定嫌疑人,以及这是一起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并非单纯的普通交通事故,没有答应邓斌的“代位求偿”要求。
邓斌打通联动共享车烟青服务区域电话,希望对方能主动垫付车辆维修费,以方便自己及时使用修好的车辆。
联动共享车服务经理付先生称,事故发生后,现在人、车失联,他们已经报案,准备材料对租车人刘某进行起诉。不过,一切等到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邓斌是第一受害人,联动是第二受害方。”
律师:租赁平台租车时应审核
山东小光律师事务所陈绍光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受害者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共享汽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承租人以及肇事者按照各自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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