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0:19:11来源:法律常识
梵高说,没有不好的色彩,只有不好的搭配。辩护是什么呢?不是单一的方法,而是系统的工作,所以是非常讲究“搭配”的。辩护跟下棋一样,经常看着就是“一步”的事,但背后是一个复杂的判断,每一步都可能关系到全盘的形势,所以必须非常小心。
最近有一些案件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当事人为了尽快取保,竭尽全力退赃/退赔,但最后也没有换来自己想要的结果。
其中有位非吸案的当事人,据其所言,其实际获利远低于退赔金额,退赔金额几乎是实际获利的四倍,等于多赔了几百万。究其原因,虽然业务是每个人自己做自己的,但因为他是名义上的公司负责人,整个公司的对外赔偿责任都落到了他头上,其他参与人,包括实际获利的“下属”们却毫无责任。他觉得很冤枉,觉得自己承担的罪责太多了。我问:“实际没那么多,还多出那么多钱,那当时退赔的时候为什么不辩解呢?”当事人说,当时只想着取保,没想那么多。
取保这件事,对于很多当事人而言都是重要的,但取保是不是意味着案件就最终结束了?肯定不是。因为如果严格来说,取保不太能算是刑事诉讼的结果。
取保像什么呢?有点像自主招生,有的自主招生可以不参加高考、免试录取,有的自主招生可以加分,但免试录取的是少数,加分的是多数,加分的那种其实还是得参加高考,所以只是获得加分的人太早放弃努力肯定不是好事。
实践中,部分取保的人是可以无罪的(撤案/终止侦查/期满解除取保候审/不起诉等),但还有一部分人只是纯粹的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并没有结束的倾向。这种情况,是否要用退赃/退赔来换取取保候审,就成为一个需要谨慎判断的命题。当然,有些案件即便是部分退赃/退赔也无法取保,这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辩方需要对案件有非常清楚的认知,才能作出比较符合实际的判断,以免预期过高。
而退赃/退赔这件事,也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原因是,一来,对于很多案件尤其是做罪轻不起诉或量刑辩护的案件,退赔确实是有“好处”的,只是“好处”大小的问题,所以退赔在很多案件中都是可以被考虑的;二来,该退多少、赔多少,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参与讨论,这个“数字”的公正性往往不容易保障;三来,退赃/退赔一事是否会被认定为承认罪责,是否会影响办案人员对案件的看法,可能因个案的情况而不同;四来,大部分退赃/退赔的案件,诉讼程序还得继续进行,假设退赃/退赔的金额太大,甚至影响到当事人或家属后续聘请律师或处理其他辩护工作的能力,当事人和家属是否还要退赃/退赔、要如何退赃/退赔也是问题。
如无意外,人们的金钱都是有限的,那么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如何使用金钱,就特别关键。有一部分相对比较幸运的人,手里能够运用的金钱比较多,他们的确是不太在意每部分金钱能起到的作用,在他们看来,即便是用很多的金钱换取一两个月的刑罚减轻都是“划算”的,所以退赔可以全退,律师也要请最好的,反正就是不计成本地争取最好的结果。但另一部分人面对的情况则并非如此。对于这部分人而言,当某部分钱可以拿来退赔也可以拿来请更好的律师时,究竟是优先退赔,还是优先请更好的律师,其实是对个人判断能力的极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