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22:37:04来源:法律常识
鉴于近期湖北疫情防控形势再度严峻,为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到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可选择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办理立案、交费、诉前调解、阅卷、申请保全、网上开庭等诉讼事务。提倡所有当事人尽量选择线上方式参与诉讼,尽量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
二、推行网上立案的无纸化办理,对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材料在七日内处理,对外地法院提出的跨域立案协作申请在24小时内办理。网上立案已审核通过的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对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补正的材料。
三、不便通过线上方式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邮寄材料、窗口递交等线下方式参与诉讼。向本院递交的立案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寄:“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立案情况(省外拨打需加拨027-12368)。
四、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目前正常开放,来访当事人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检,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服务情况请关注“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头条公众号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有关公告通告。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