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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30 19:29:48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9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彬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选刘芳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刘芳彬先生简历)

刘芳彬:男,1977年12月1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历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控股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风险副总经理、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芳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9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9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李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超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李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李超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补刘芳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芳彬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9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月14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月15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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