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7:48:47来源:法律常识
陈某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高中借读,陈某想要两个孩子上非学区的好学校,可愁于一直没有办法。2020年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马某,马某声称背后有关系,可以帮助陈某的小儿子上金陵汇文小学,大儿子上金陵河西高中,但是需要“活动资金”40万元,同时也承诺如果未成功办理,可以全额退款。陈某不疑有他,于是将40万转给马某,马某出具一份《保证书》给陈某。但直至2020年9月1日,学校开课,马某仍未完成上述委托事项,且仅退陈某2万元,陈某一怒之下将马某告上法院。
陈某认为委托合同无效,要求马某退还剩余的38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马某则辩称,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合法有效,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陈某认为合同无效,那么也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综合本案系陈某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不应当返还。
法院认为依据马某向陈某出具的《保证书》及相关聊天记录,可以认定双方间形成委托办理入学的委托合同关系。但该委托合同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及招生公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故判决马某返还陈某剩余的38万元。
律师评析:
如今社会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教育,所有家长都希望孩子上更好的学校,但好学校名额是有限的,这就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动了歪心思,他们利用家长的急迫心理,谎称背后有关系可以帮助孩子入学,以此名义索要“活动经费”,最可恶的是其中大部分人是收钱不办事的。所以在此还是要告诫家长们,遇到此类事情一定要谨慎,如果实在要采取此种方式,也要要求对方签署书面的保证书,且保留好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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