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0:39:56来源:法律常识
掌上春城讯陷入传销组织的保山市昌宁县男子张世才,与看守人员在上厕所时发生争执。看守掐住了他的脖子,他则用绳带勒死了对方。
楚雄发生的这起“勒死传销看守”案引发舆论关注:今年8月10日楚雄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勒死传销看守案”时,被告人张世才的行为如何定性成为焦点。公诉人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则认为,张世才是在遭受不法侵害的过程中进行正当防卫,导致1人死亡,属于防卫过当。
8月10日,被告人张世才在楚雄州中院受审(视频截图)
9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已指派专人赴楚雄州指导办案,对被告人是否存在防卫情节等问题进行调查。
案发前,张世才从外地赶回云南过年。这名28岁的单身青年是怎么陷入传销组织的?他勒死看守人员的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母亲:
没想到儿子会遇上“温柔陷阱”
张世才的家,位于昌宁县大田坝镇的清河村。山脚下一栋外墙贴了白色瓷砖的房屋,是张世才父母5年前从信用社贷款建成的。
“我希望他能早点回家。”9月10日,张世才的母亲潘某某对记者说,她相信儿子杀人“不是故意”,是“被逼的”。
潘某某介绍,由于以前家境贫困,张世才小学五年级就辍学在家里放猪,16岁开始随父亲“打小工”,18岁后独自到外面打工。这些年,张世才在省外的建筑工地务工,是一名钢筋工,每年腊月才回家过年。
2018年1月中旬,张世才从武汉的工地回到云南。他在昆明给母亲打了电话,“他说在昆明待几天才回,要去结工钱。”潘某某回忆。她后来才知道,儿子还从昆明去楚雄“见姑娘”。“楚雄一个姑娘给他打电话,说她生病了,叫我儿子去看她。”
1990年出生的张世才是村里的大龄单身青年。潘某某这些年一直催儿子娶媳妇,她没想到儿子会遇上“温柔陷阱”。事实上,“网恋”“交友”是传销组织屡试不爽的骗人手段。
被骗者:
曾与张世才密谋抢钥匙出逃
楚雄州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8年1月21日,张世才被思思(化名)骗至楚雄市开发区德江路272号的二楼出租屋内,此后被传销组织控制。
这个传销组织的头目是河南新乡人李闯。据其后来在法庭交代,他由上级“任命”,其传销组织名称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当时出租屋内住了10人,除了“管理人员”李闯、刘桂林、王关平外,其他多为被骗人员。
被骗入该组织的马某称,被控制期间,他和张世才曾计划抢看守人员的钥匙开门出逃,但未能实施。
张世才的手机、身份证被传销人员“保管”,他在出租屋内被限制人身自由整整20天。负责看管他的,是湖北人王关平。
2018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潘某某终于打通了儿子的手机,没人接听。几分钟后,张世才给她回了电话。“我问他,快过年了怎么还不回。他说,过两天就回。”潘某某记得,儿子没说两句就挂了电话。
4天后的2月10日,离春节还有5天,张世才的父亲突然收到儿子手机发来的短信。“他说他被骗入传销组织,杀了一个人,让我们别找他。”
收到儿子“杀人”短信后,潘某某夫妇不大相信。“这可能是传销组织骗人的。”而张世才的手机,一直无法打通。
2018年2月16日,正月初一。村里有人从10公里外的镇上,给潘某某带来一个快递信封,里面是楚雄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张世才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潘某某夫妇仍将信将疑,担心是“坏人”伪造的骗局。直到几天后,从派出所核实了信息,才知道儿子“出了大事”。
元宵节之前,潘某某夫妇赶到楚雄市看守所见到了儿子,得知儿子被“姑娘”骗入传销组织,后来杀了人。“才谈了20分钟,他一直哭。”潘某某记得,儿子当时交代她去结3万多元的工钱——她曾计划用这笔钱还信用社的贷款,后来又想着怎么给被害人家属“赔钱”。
★新闻链接
非法拘禁张世才等人 两人获刑
在张世才被控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一周后,此前在传销窝点对张世才进行看守的另两名传销人员李闯、刘桂林,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9月7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13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闯、刘桂林犯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3日,楚雄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5日,李闯为了组织他人进行传销活动,向白某承租位于楚雄市开发区德江路272号二楼作为传销点,采取锁门、收手机、外出有人跟随等方式限制被害人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刘桂林、王关平在该房间内协助李闯管理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闯、刘桂林为组织他人参与传销活动,非法限制被害人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两名被告人被认定实施了共同犯罪,其中李闯系主犯、刘桂林为从犯。
今年8月17日,楚雄市法院判决李闯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刘桂林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庭审视频还原案件细节
张世才:看守先掐住自己脖子不松手
被害人王关平,在张世才被骗入传销组织后对他进行看管。案发后,传销窝点的另外两名管理人员李闯、刘桂林被警方从传销窝点带走。
8月10日,张世才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楚雄州中院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视频,还原了此案的发生过程。
尸检报告
看守因“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楚雄州检察院指控,2018年2月10日凌晨,张世才与王关平二人一同去出租房的卫生间上厕所。在卫生间内,张世才与王关平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王关平用手掐住张世才的脖颈,张世才从蓝色外衣帽檐处扯下一根蓝色带子,用带子缠绕王关平的颈部,用力拉扯带子两端。在王关平完全失去反抗后,张世才在缠绕被害人颈部的绳子打结,并将衣服塞入被害人的口中后离开卫生间,导致王关平窒息死亡。张世才从卫生间离开后,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传销组织控制请求解救,后被公安局带回调查处理。
公诉人出示的尸检报告称,王关平的死因是“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世才并不完全认可。“有的地方属实,有的地方不属实。”张世才说。
张世才供述
看守要求参与传销 并言语侮辱和威胁
“2月10日凌晨,我和王关平一起上厕所,到了卫生间他让我加入传销组织,还对我进行言语侮辱和威胁。我说给他1万元,让他放了我,还让他跟我一起走,他不同意。”张世才说,争执过程中,王关平先掐住了他的脖子,把他顶到卫生间的墙上。“他掐着我的脖子,我感觉呼吸困难,于是我从外衣帽檐处扯下一根带子缠绕在他的脖颈上。我跟他说,你放手我也放手,但他没放。”
张世才说,之后的争执中,王关平掐住他的脖子,他也用力扯带子的两端,扯了多长时间自己也记不清了。“我双手扯带子,直到他双手垂下来,我就在把带子打了个结,用衣物塞入他口中离开了卫生间。”张世才说。
★庭审争议焦点
勒死看守 如何定性
张世才勒死了看守他的王关平,这应如何定性?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张世才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造成了1人死亡的后果,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在该案中有一定过错,建议法院对张世才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张世才的辩护人谢栩则认为,张世才面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应免于刑罚,或对其防卫过当的行为酌情判罚。
公诉人
用力勒他人脖子的行为 明显有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故意
“用绳子用力勒他人脖子的行为,明显有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故意,且在被告人应该感知被害人可能出现死亡的特征时,再将缠绕在被害人颈部的绳带打结,并将衣物塞入被害人口中。”公诉人说,从被告人的行为来看,他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一种积极追求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仍希望这种后果的发生。
公诉人认为,张世才当时“勒、打结、塞嘴”等行为是一个“延续的过程”,“说明他有明显的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公诉人还指出,被告人关于卫生间内的双方争执以及勒死被害人前后的相关供述,并没有证据证实。
辩护人
被害人先掐住张世才脖子 使他面临“绝境”
谢栩认为,张世才被骗到传销组织后不断受到强迫,才想离开传销组织。而且张世才自从被带传销窝点后,手机和身份证都被收走,无法向外界求救。张世才面临传销组织的威胁,生命安全受威胁。
“在被害人先掐住张世才的脖子时,张世才主动提到‘你放手我也放手’,但王关平仍然不同意,掐着他的脖颈不放手,这一举动使他面临“绝境”。案发后,张世才的伤情检验表明,其右颈部皮肤发红,面积为2.0厘米×1.5厘米。“可以想象当时的力度。”谢栩认为,此案发生1人死亡的后果,是张世才防卫过当形成的。“如果张世才在那种情形下不行使防卫权利,他今天还能站在这里吗?”
从结果看,造成1人死亡,可以认定为防卫过当。但从正当防卫的角度,以暴制暴是正当防卫过程中必然存在的客观行为。
8月10日的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9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发布关于张世才故意杀人案的情况通报称,已指派专人赴楚雄州指导办案,重点是被告人是否存在防卫情节等问题,案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