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律师找受害方,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时间:2022-12-30 20:55:14来源:法律常识

一起家庭悲剧引发“正当防卫”之争

犯罪嫌疑人刘东近照。

一起家庭悲剧引发“正当防卫”之争

刘东所用的铁叉。

“刘东跑我弟弟家,和弟媳偷情,被捉奸在床后,我弟弟打他,他打死我弟弟。他竟想免于刑责?”9月12日,听到律师赵学会的意见后,河南南阳南召县的王大超气不打一处来。

刘东的代理律师赵学会却认为,刘东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采取的制止行为,系正当防卫。

警方、检方和王大超代理人认为,因存在互殴情节,此事不属于正当防卫。记者了解到,检方将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刘东提起公诉。

南召县县委一位主要领导表示,身为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城关所所长的刘东偷情属违纪,将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为捉奸,

丈夫装窃听器

并藏身杂物间

大约4年前,王超和赵莲这对结婚近20年的夫妻,感情出现危机,闹起离婚。王超笃定,赵莲和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他下定决心,要捉奸在床。

5月22日左右,王超将计划付诸行动。证据材料显示,王超谎称外出打工,赵莲送其上车。王超中途下车回家,藏在家中二楼南边面积约10平方米的杂物间内,只在赵莲离家后,才下楼活动。此时,他已在一楼卧室梳妆台后方装上了窃听器。

王超暗中监视发现,赵莲和一男子视频聊天次数频繁,有时会长达一个多小时;一开着黑色轿车的男子常上门来接赵莲。

妻子的异常举动刺激着王超,心痛和愤怒之下,亲哥哥的话他也听不进去。

5月23日上午8时许,哥哥王大超打电话给王超拉家常时得知,弟弟没外出打工,就藏在家里,要抓赵莲捉奸现行。

害怕弟弟因冲动酿祸端,王大超挂断电话后,驱车从县城来到老家,从上午9时一直劝至中午也无济于事。王超说,他不会和王大超走,否则这几天的努力就白费了。他一定要拍下照片,然后就能和赵莲顺利离婚。

5月25日下午,王超前往县城探望住院的二哥。当天晚上,三兄弟在王大超家中碰头。大哥和二哥轮番劝阻,抓到视频聊天就可以收手了,好聚好散,要是捉奸在床会引发混乱,后果不能掌控……

听不进去劝的王超大声告诉大哥二哥,他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活。要这样,还不如死了算了。说到激动时,王超拿起烟灰缸朝自己头部砸去,顿时血流满面。

两位哥哥不敢再劝。5月26日,王大超送三弟王超回到了农村老家。

9月11日,王大超告诉记者,想到劝说一事时,他的心情复杂。“我自责,没能劝住弟弟;弟弟是冲动,可哪个男人能忍下自己的老婆偷情?而且赵莲的妈妈知道赵莲偷人,也不劝。”

捅死妻子后

丈夫被第三者铁叉捅伤后身亡

第三者是50岁的已婚男子刘东,他是南阳市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城关所所长。

刘东称,2016年,他添加了赵莲的微信;2018年初,两人成为情人。2019年,赵莲母亲知道了两人的关系。5月27日上午,他开车来到王超家门口,接上赵莲和赵莲母亲,找到一村干部,帮赵莲母亲协调占地赔偿事宜。当日1时许,他回到赵莲家中,两人在一楼卧室发生性关系后卧床休息时,血案发生了。

证据显示,5月27日下午1时24分,王超致电王大超说:“我听着像是进屋了。”王大超听到后一下紧张起来,开车往老家赶。下午1时34分,王超再次来电,王大超劝说:“你别动,有啥事等我回去。”往老家赶回途中,王大超拨打110报警称,快点去王超家,要打死人了。

南阳鸭河警方查明,王超手持一把尖刀,从二楼来到一楼卧室,与刘东争吵起来。后赵莲抱住王超,刘东趁机试图上前夺刀。后王超捅伤刘东,并将赵莲捅倒在地,赵莲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刘东趁机从卧室内跑出,跑到二楼西北角处拿起一把三叉铁叉,王超追至二楼,两人发生打斗,王超阻止刘东下楼,并和刘东谈判想问其要钱私了此事。后刘东用铁叉将王超左手腕部叉伤后逃离现场。王超被送往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身亡。

王大超回忆,下午2时20分,他赶到王超家时发现,王超躺在卧室门口的地上,手腕上有个洞。王超被送上救护车不久后称,想睡觉。

经鉴定,赵莲系被他人持单刃锐器刺破头臂干及肺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刘东腹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额部、手部受轻微伤;王超系被他人持刺器刺破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8月21日,南阳警方将刘东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刘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偷情所长的辩护律师:

所长系正当防卫

血案发生后,河南民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学会接受刘东的委托,向检方提交了《刘东构成正当防卫的意见书》。

意见书提及,王超在卧室内,用刀砍伤了刘东。刘东为制止王超对其追砍,拿起干农活用的铁叉,朝王超持刀的手臂还击,意图打掉刀,在此过程中不慎击中王超的手腕动脉血管。基于此,刘东的行为属于“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书还称婚外情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与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没有法定的因果关系。

记者了解到,刘东被抓后向警方供述时多次强调,他受伤后多次向王超求饶,王超不依;他拿铁叉的原因是因为王超一直抓着刀不放,他是为了自保;他没有刺王超其他部位,只刺了拿刀的手。

9月11日,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告知赵学会,警方和该院一致认为,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追究刘东刑责准确无误。此案因有“互殴”事实,不构成正当防卫。

值得注意的是,刘东的身份为所长。9月12日,南召县一位主要县领导向记者表示,刘东身为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破坏别人家庭,还引发血案,应当受到纪律处分。“按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我将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另外,刑事部分我相信司法部门会公平公正处理。”

死者家属:

所长不仅是道德上的凶手

该案受害方代理人是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广松,他不认同赵学会的观点。周广松介绍,刘东与有夫之妇存在不正当关系,违背基本的社会伦理,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案发现场的三人之中,两人都死亡,只有第三者刘东活着。刘东进入卧室后,真实的过程如何,不能完全相信刘东的供述,需要更多的鉴定和现场勘察等细节来确定。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王超和刘东存在互殴的情形。此外,刘东被捉奸在床后为了从现场脱逃,其心理状态更有压制王超的情形,进而存在故意伤害的心理状态。

周广松认为,刘东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刘东和赵莲的行为不正当,名不正言不顺。刘东是为了从现场脱逃,而王超是为了捉奸在床,控制刘东,所以存在互殴,最终导致刘东受轻伤,而王超死亡。“刘东闯入他人住宅,与户主人妻子发生性关系,这才是最大的行凶。”

王超的大哥王大超亦兄亦父。得知刘东一方向媒体反映,其行为属正当防卫后,王大超难以接受。“他跑到我弟弟家去,和赵莲发生性关系,还把我弟弟打死了,他和赵莲是道德上杀害我弟弟的凶手,还想不坐牢?他想得太美了。我相信检察院和法院会给我一个公道。”文图 据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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