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2:34:25来源:法律常识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10月22日,四川省律师协会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第三季度我省律师惩戒和维权工作。
2021年第三季度我省律师惩戒工作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各会员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共接待投诉116件(次),其中来信29件、来访6件、网上32件、司法厅局移转49件。经审查,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107件,不予受理9件;受理后立案107件,已办结62件,其中有效投诉30件,撤销案件32件,45件正在办理中。
2021年第三季度我省律师维权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维权中心共收到维权申请8件,申请维权的主要事由为被侵犯会见权4件、阅卷权1件,受到威胁或人身侵犯2件、其他侵犯行为1件;经协调处理,已办结5件,3件正在处理中。
惩戒典型案例一:
成都市律师协会因雍敢律师不正当竞争及提供虚假证据行为,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雍敢律师因以支付介绍费及退还当事人费用等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并把律所开具的全额收费发票作为收费依据故意向人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成都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雍敢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
惩戒典型案例二:
成都市律师协会因四川天智律师事务所为他人提供虚假材料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的行业处分。
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四川天智律师事务所在易某虚构实习经历情况下,为易某提供虚假实习材料向成都律协申请实习备案并获得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2020年7月,四川天智律师事务所在明知易某以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实习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向成都市司法局提交材料并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2019年4月,易某将王某与四川省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介绍给四川天智律师事务所代理,约定代理费为16000元,王某向天智所支付代理费11000元,其后天智所主任周萍向易某转账支付介绍费4800元。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成都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四川天智律师事务所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的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