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2:44:41来源:法律常识
近一个月以来,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秉持便民服务的初心,多次前往不同的受援人家中提供上门服务,受援人对此交口称赞。
案例一:沈某,因2019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但对方迟迟不肯赔偿,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沈某的家属到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大致情况后,于11月3日,与援助律师一起来到受援人家中,详细了解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案例二:老人某黄,其丈夫去世后,因为抚恤金纠纷与单位产生争议。
老人的子女来到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想通过申请法律援助解决矛盾。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得知老人年事已高且已无收入来源。为此,工作人员趁着中午休息时间,来到黄某家中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案例三:
社渚镇某一工厂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为避免激化员工情绪引发群体性事件,11月20日,工作人员和多名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前往该工厂,为近百名工人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便民惠民的初衷,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开拓多种服务模式,采用不同的服务方法,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容来源 | 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