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怎么便宜点,律师为什么不能收费过低呢

时间:2022-12-31 00:59:13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何忠民律师


律师为什么不能收费过低?


记得2006年时,有一位同事跟我讲了一个故事。

某律师为某客户的劳动纠纷提供了仲裁服务,帮客户拿到了工资。但客户拒绝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

客户的理由是:“那些工地上挑砖的民工,辛辛苦苦一天才一百多元钱,你们律师才花几天时间,轻轻松松就要收几千元钱。这太不合理了!”

当时,我们把这个故事当笑话讲。

笑过以后,我说:“那位客户既然知道民工便宜,为什么不请民工去应诉呢?花几千元请律师,多不划算!”

外行人把律师同民工相提并论也就罢了。(本人没有任何歧视民工的意思。在我国,各行各业只是分工不同,技术含量不同,故单位时间的效益不同。请不要同我抬杠!)

可是,有极少数律师自己也认识不到律师服务的价值,要么收费过低,要么免费干活(法律援助除外),甚至有个别律师在接受了其他律师的法律服务后,竟然死皮赖脸不支付其他律师的服务费。

当然,这种人只是极个别,绝大多数律师都是明白律师服务的价值的。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哪座庙里都会有烂菩萨,哪行哪业都会有害群之马。


今天,我就简单聊一下“律师为什么不能收费过低”。

律师收费过低,至少有如下三个危害:


一、坑死客户

市场经济讲究等价交换。

因此,这世上有货真价实的产品(服务),没有物美价廉的产品(服务)。

毕竟,买的没有卖的精,双方信息也不对称。一般来说,卖家清楚自己的成本是多少,买家是不清楚产品的真实成本的。

故正常情况下,没有利润时卖家是不会卖货的。

同理,客户在享受法律服务时,如果一味地贪图便宜,反而有可能会误了大事。

律师服务是一种个性化的服务,律师出卖的是自己的时间。同一时间为这位客户服务时,就不能为那位客户服务。即律师服务的客户数量是有上限的。

如果律师收费过低,为了维持其生存和发展,则必须增加业务量。

可是,业务量一增加,其服务的总时间却无法增加,因为每个人每一天都是24小时。

如此,要么就减少每一件业务上所付出的时间,要么就交给助理去做。总之,服务质量会大打折扣。

为什么有律师连案卷都不看就去开庭呢?

可能其连看案卷的时间都没有。

那么,像这样走过场一样的辩护,能够有什么效果呢?

表面上看,客户付出的律师服务费较低,似乎是占了便宜。仔细一想,这样做不但浪费了钱,而且还耽误了事。

如果客户付出适当的费用,聘请一位认真负责、有时间提供专业化和精细化服务的律师,那么,有可能为当事人取得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好结果。

到底哪种方式更合算,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所以,客户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越是想占便宜的人,越是占不到便宜,有时吃了亏而不自知,或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故客户一定要有等价交换的诚心,不要只看谁的报价最低,更不要企图享受免费服务,除非你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比如建筑行业,最初基本上是报价最低者中标。后来,出了不少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以后,终于意识到不能让报价最低者中标,而是由报价最接近预定标价者中标。

这里面的道理,就是不能让最低价坑死客户。


二、饿死同行

在一定的时空内,业务量大致是一定的。

也就是说,在某一年度内,某一固定区域里,法律服务市场业务总量大致是一定的,也许会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但也不会增长太多。

如果律师都按一定的标准去收费,则基本上所有的律师都能过得去。

如果有一部分律师利用过低的价格承揽业务,破坏市场有序竞争,则势必损害其他律师的利益,导致其他部分律师业务量不足。

这就是“饿死同行”。

当然,在我国是不会饿死人的。

如果有律师实在坚持不下去,他们会转行的。无论干点什么,都不会饿死的。

不过,这种收费过低的现象对行业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因为少部分律师的过低价竞争,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引发整个行业的价格战。

而一个行业一旦到了靠打价格战生存的时候,这个行业基本上快完蛋了。


三、累死自己

其实,律师本来就很辛苦了。

其他行业996就觉得很拼了。

可是,律师没有上班,因为他们就没有下过班,都是5加2,白加黑。

常常白天在外面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客户单位等等。

晚上要么在办公室,要么在家,加班阅卷、写材料、研究问题等等。

周末还要去开会、参加学习班、讲课等等。

如果还不计成本、不顾身体、以过低的价格拼命承揽业务,这分明就是找死的节奏呀!

我曾经在给律师作培训时讲过,二五一十不如三三得九。

什么意思呢?

如果你收五件案子,每件案子收二万元律师费,还不如只收三件案子,每件案子收三万元律师费。

虽然律师费总金额只少了10%,但工作量却少了40%。

所以,宁愿业务总量少一点,也要把收费提上去,让自己单位时间的效益提高。这样还可以保证服务时间,对客户有利。

如果靠做量的话,一方面律师会忙不过来,另一方面会耽误客户的大事。

这样,迟早是玩不转的。

记得十多年前网上报道了一位律师,什么业务都敢接,收费一般一二千元每件,但收了费以后,有些案子就忘记了,什么事都没干,开庭都没有出庭。后因多次被客户投诉,才被新闻报道出来。

如果业务收得多,还要保证每件业务的服务时间的话,那么律师只能是少睡觉了。短时间熬点夜,可能身体没什么感觉,但长期熬夜,迟早会有生命危险的。

所以,如果律师依靠过低收费去竞争的话,要么牺牲职业生命,要么拼掉自己的身体。反正是“累死自己”。

为什么说牺牲职业生命呢?

因为前面说了,过低的收费必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损害自己的口碑和形象,致使自己的路越走越窄,最终混不下去。

要么被客户投诉,受到行业处分,直接断送自己的职业生命。

无论是哪种情况,职业生命都算是走到头了,没什么指望了。


总之,律师一定要沉下心好好打磨服务技能,实实在在为客户服好务,切切实实为客户创造价值,不要走“坑死客户、饿死同行、累死自己”的邪路。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打官司 合同 刑事案件 甲方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找律师可靠吗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期限 兵法 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交通肇事